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之所以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衣,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真理的发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在天堂,他们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在圣言中,“衣服”在灵义上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当主变像时,看上去洁白如光的主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也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兵丁所分的主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同样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亚伦的圣衣代表,因而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9814, 10068节),具体而言,“以弗得”(AC 9477, 9824, 10005节)代表并表示什么,“外袍”(AC 9825, 10005节)、“内袍”(AC 9826, 9942节)和“冠冕”(AC 9827节)分别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亚伦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关于圣言中的衣服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166, 328节)。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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