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

45.“身穿长衣,直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之所以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衣,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真理的发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在天堂,他们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在圣言中,“衣服”在灵义上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当主变像时,看上去洁白如光的主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也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兵丁所分的主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同样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亚伦的圣衣代表,因而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9814, 10068节),具体而言,“以弗得”(AC 9477, 9824, 10005节)代表并表示什么,“外袍”(AC 9825, 10005节)、“内袍”(AC 9826, 9942节)和“冠冕”(AC 9827节)分别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亚伦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关于圣言中的衣服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166, 328节)。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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