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

45.“身穿长衣,直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表所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袍,表示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衣服”在圣言中之所以表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一书。接下来还会看到,就灵义而言,圣言中的衣服并不表示别的;因此当主变像时,其洁白放光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马可福音9:2-8;路加福音9:28-36)并非表示别的。其为兵丁所分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也不表示别的。亚伦的圣衣也代表并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9814, 10068节)一书,书中尤其说明了“以弗得”(9477, 9824, 10005节)、“外袍”(9825, 10,005节)、“内袍”(9826, 9942节)、“冠冕”(9827节)各表何义,因为亚伦代表主祭司的职分。关于服饰在圣言中的含义,还可参看下文(166, 328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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