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那时发现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性质;“马”表示其心智内层对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凭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背道而驰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其心智的内层以这种形式显现,以此表示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故关于他们的一些事有必要公之于众,这些事都是我从他们口中得来的,如:他们说:“人彻底堕落后,唯信岂不成了得救的唯一途径了吗?离了这条途径,我们如何出现在神面前?这岂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不是生在罪中,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全然堕落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任何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行为对此能做什么呢?谁能凭自己做出任何好行为?谁能使自己洁净、得到赦免、称义和得救呢?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行为中不都潜藏着功德与自以为义吗?就算我们所行之事是善的,难道我们能行出一切、守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在一条(诫命)上犯了罪,就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来到世间,忍受痛苦的十字架受难?不是为了从我们身上拿走律法的谴责和咒诅,让我们与父神和解,单单成为功与义,因为这功与义可通过信归算给人吗?要不然,祂的到来有什么好处,或谁从祂的到来中受益?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难,也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顶住了谴责的权柄,那么邪恶还能谴责我们,良善还能救我们吗?所以,有信的我们有充分的自由随心所欲地思想、意愿、言说和行动,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光和利益,不招致社会法律的制裁,给我们带来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则声称,为了得救的缘故所做出的好行为是有害、险恶和被诅咒的;这些人当中还有些是长老。
这些就是我所听到的话;不过,他们私下里小声嘀咕的话更多,只是我没听清。而且,他们说话时毫无羞耻,无所顾忌,言行淫荡,根本不为任何罪恶而担忧,除非为了显得诚实而出于伪装担忧。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心智的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但是,如果直接靠近主救主自己,相信祂,行出良善,并且这两种行为都是为了得救的缘故,人虽貌似凭自己而行,但仍相信是靠着主,那么他们说的所有这些话就都土崩瓦解。若非这些事貌似凭这个人来行出,就不会有任何信、任何仁被赐下,因而也就没有宗教信仰,从而没有救恩。
114.“死过又活着的”表示祂被弃绝了,然而永生却来自祂。这从“死过”和“活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死过”当论及主时,是指被弃绝(对此,参看AE 83节);“活着”是指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4节)。当不靠近并敬拜主时,以及当只在祂的人身或人性方面,而不是同时在神性方面靠近并敬拜祂时,就说祂被弃绝了。因此,如今祂被教会里那些不靠近并敬拜祂,却向父祷告,求祂因儿子而怜悯他们的人弃绝;而事实上,没有人或天使能直接靠近并敬拜父,因为神性是不可见的,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而与它结合。不可见的,无法进入思维,因而也无法进入意愿的情感;凡不进入思维的,都不进入信,因为属于信的事物必须是思维的对象。因此,进入意愿之情感的,也进入爱,因为属于爱的事物必影响人的意愿,人的一切爱都住在意愿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但主的神性人身能进入思维,从而进入信,由此进入意愿的情感,也就是进入爱。由此清楚可知,若不从主并在主里面,就没有与父的结合。主在福音书中非常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没有在任何时候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马太福音: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力,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父与主为一。(约翰福音10:30, 38)
又: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由此可见,主被教会里那些直接靠近父,向祂祷告,求祂因子发怜悯的人弃绝;因为这些人只能像思想另一个人的人身或人性那样去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因而不能同时思想祂在人身或人性中的神性,更不能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教义(参看AE 10, 26节)去思想祂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结合。在基督教界,有谁承认主的神性,却又愿意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或人身分离,或说将主的神性置于祂的人性或人身之外呢?然而,只思想人性或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在这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就是关注分离的这两者,这就是不思想主,或思想作为一个位格的两者,尽管基督教界所接受的教义是,主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
诚然,如今组成教会的人在根据教会的教义说话时,会想到主在其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但当他们撇开教义在自己里面思考和说话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不过,要知道,当人根据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处于一种状态;当他撇开教义思考和说话时,就处于另一种状态。当人根据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的思维和言语来自他的属世人的记忆;但当他撇开教义思考和说话时,他的思维和言语来自他的灵。由于从灵思考和说话就是从人心智的内层思考和说话,所以那时他所说的,是他的真实信仰。此外,人死后的状态会变成他的灵在不受教义约束下在自己里面的思维和言语的样子,而不是他那来自教义的思维和言语没有与前者合一时的样子。
人不知道他在信和爱方面有两种状态:当他处于教义时是一种状态,当他不受教义约束时是另一种状态;但拯救他的,是撇开教义时他的信和爱的状态,而不是他源于教义的关于信和爱的言语的状态,除非后一种状态与前一种状态合一。然而,从关于信和爱的教义思考和说话,就是从属世人及其记忆说话,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与其他人在一起时,恶人和善人一样如此思考和说话。由于同样的原因,坏的传教士和好的传教士,或没有信的传教士和有信的传教士一样能传福音,并且表面上看,以同样的热心和情感来传。原因在于,在这种情况下,如前所述,人从他的属世人及其记忆思考和说话。但从灵思考不是从属世人及其记忆思考,而是从属灵人及其信和情感思考。仅从这一点可以清楚看出,人有两种状态,拯救人的,是后一种状态,而不是前一种状态。因为人死后就是一个灵;因此,就其灵而言,他在世上如何,离世后仍旧如何。
此外,我从大量经历中得知,教会之人就有这两种状态。因为死后,人能被带入任一状态,也实际被带入这两种状态;许多人在被带入前一种状态时,说话就像基督徒,其他人因他们的言语而以为他们是基督徒;但他们一被带回到后一种状态,就是他们自己的灵的真实状态,说话就像魔鬼灵,与他们之前说的话完全对立(参看《天堂与地狱》,491–498, 499–511节)。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如今主被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弃绝了;也就是说,尽管根据教义,主的神性被承认并相信与父的神性同等,因为教会的教义教导,“父如何,子如何,非受造,无限,永恒,全能,主,神,无别尊卑,无分先后”(参看《亚他那修信经》);然而,他们不靠近并敬拜主及其神性,却靠近并敬拜父的神性;当他们向父祷告,求祂为了子而发怜悯时,就是这样做的;当他们说这些话时,根本没有想到主的神性,只想到其与神性分离的人性或人身,因而想到跟其他任何人的人性或人身一样的其人性或人身。那时,他们想到的不是一位神,而是两位或三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就是弃绝祂;因为思想祂的人性或人身,不同时思想祂的神性,就是通过分离将神性排除在外;然而,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并且如同灵魂和身体那样合而为一。
我偶尔与那些在世时属天主教的灵人交谈,问他们在世时有没有思想过主的神性。他们说,每当他们从教义来看时,就思想这个主题,并且那时他们承认主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但撇开教义,他们就只思想祂的人性或人身,不思想祂的神性。他们被问,为什么他们说祂的人性或人身所拥有的权柄是父赐给祂的,而不是祂自己赐给祂的,因为他们承认祂的神性与父的神性同等?他们闻言转身离开,没有回答。但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将祂的一切神性权柄都据为己有,而他们若不将神性与人性或人身分离,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已经弃绝了主,谁都能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即:他们敬拜教皇而不是主,不再将任何权柄归给主。
我将在此讲述从名为本笃十四世的教皇那里听来的一桩大丑闻。他公开声称,他活在世上时相信主没有任何权柄,因为祂已经将权柄转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转给他的继任者;还补充说,他相信天主教圣徒比主更有权柄,因为他们从父神那里持有它,而主完全放弃了它,并把它交给教皇;然而,祂仍必须受敬拜,因为没有这种敬拜,教皇就不会受到神圣的敬拜。这个教皇甚至死后都篡夺神性,所以几天之后被扔进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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