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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