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7.启9:16.“马军的数目有二万万”表关于唯信的推理,其心智的内层塞满了这些推理,它们来源于大量纯粹邪恶的虚假。“军”(armies)表示良善与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与虚假;在此表示邪恶的虚假,如下文所述。“马兵”(horsemen)表示关于唯信的推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也表示已毁坏的对圣言的理解(305,313,320节);因此,“骑马的”表示出自已毁坏的对圣言的理解的推理,在此表示关于唯信的推理;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在其中已原则化的人。“二万万”并非表示数目上的两万万,而是表示大量;经上之所以提到“二”,是因为“二”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322节);“万万”(myriads)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287节)。由此可见,“马军的数目有二万万”表示关于唯信的推理,其心智的内层塞满了这些推理,它们来源于大量纯粹邪恶的虚假。
在圣言中,“军”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日月星辰”被称为“众军”(或译万象)的地方明显看出来;“日”表示爱之良善;“月”表示信之真理;“星辰”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反面(51,53,332,413节);在以下经文中,前者和后者都被称为“众军”(或万象、诸军):
祂的诸军都要赞美耶和华,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祂,所有星辰,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2,3)
我亲手铺张诸天,天上万象也是我所命定的。(以赛亚书45:12)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天地及其万象都造齐了。(创世记2:1)
公山羊的角渐渐强大,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它自高自大,直达天象之君;因罪过的缘故,有军旅(host或天象)和常献的燔祭交付它;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一位圣者说,这圣所与军旅被践踏的异象,要持续到几时呢?(但以理书8:10-14)
耶和华在军队前发出声音。(约珥书2:11)
他们在屋顶上向天上的万象烧香。(耶利米书19:13)
恐怕你下拜并事奉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申命记4:19; 17:3;耶利米书8:2)还有一些经文中的也是如此(如以赛亚书13:4; 34:4; 40:26;耶利米书33:22;撒迦利亚书9:8;启示录19:14)。
由于“天上的万象(或众军、诸军、万军等)”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所以主被称为“耶和华泽巴斯”(Jehovah Zebaoth),也就是“万军之耶和华”;正因如此,利未人的供职被称为“服役”(military service)(民数记4:3,23,30,39)。在诗篇,经上说:
你们作祂的诸军,作祂的仆役,遵行祂旨意的,都要称颂耶和华!(诗篇103:21)
“列族的军队”(以赛亚34:2)表示教会中的邪恶与虚假。还有那攻击南方王的北方王的军队(但以理书11:13,15,20)也是。“北方王”是指教会中的邪恶的虚假;“南方王”是指教会中的良善的真理。主说:
当你们看到耶路撒冷被军队围困的时候,就知道它荒凉的日子近了。(路加福音21:20)
此处“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军队”表示正在摧毁教会的邪恶与虚假。此处论述的是世代的末了,也就是该教会的末期。在约珥书,“军队”表示邪恶与虚假:我打发到你们中间的大军队,就是蝗虫、蝻子、蚂蚱、剪虫,那些年所吃尽的我要补还你们。(约珥书2:25)
“蝗虫”及其它昆虫表示最末端或最表层部位中的虚假(参看424节)。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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