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2.启9:13.“第六位天使吹号”表示对改革宗教会中那些虽没有如此的智慧,却将宗教的一切都置于信,只想到信,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以外什么都不想,因而随心所欲地生活的人来说,检查并显明他们的生命状态。这些人是直到本章末尾的主题,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解释明显看出来。“吹号”表示检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由此检查并显明那些其宗教在于唯信之人的生命状态(可参看AR 397节)。
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完全不同于本章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那些人,他们的信之虚假以蝗虫的形式出现。他们在这方面是不同的:到目前为止所描述的那些人热衷于探究因信称义的奥秘,还热衷于教导它的迹象和见证,对他们来说,这些迹象和见证就是道德文明生活的良善;坚称圣言的诫命本身的确是神性,但在人那里就变成属世的,因为它们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没有与信的属灵事物结合;并且由于他们通过具有博学味道的理性思考,或理性论据来确认这些事物,或证实这些观念,所以他们照着前面的描述(AR 421节)而住在深渊的南部。
但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那些人并不研究这些奥秘,只是将纯粹的信视为宗教的全部,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从而随心所欲地生活。我蒙允许也看到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他们生活在北部地区,住在散落的小屋里,这些小屋由芦苇和灯心草抹上石灰建成,屋内的地面就是地板。更巧妙的人,就是那些通过属世之光知道如何通过推理建立唯信,并确认它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住在前面,更简单的人住在他们后面,而更愚蠢的人朝该区域的西部居住;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被天使灵教导,但那些不接受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被扔进他们下面的地狱,并被关押起来。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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