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得到充分证明;由于那里从圣言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此处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由于主在约翰面前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所以如他所看到的,祂被称为“人子”。祂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新教会,新教会是一个来自圣言并依照对圣言的理解的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人子被看见在灯台中间。“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周围或外面的事物都从这至内层中获得其本质,在此则获得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的事物中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它就像在中间的光和火焰,周围的一切都从中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在中间”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诗篇: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又:
神在殿中间施行怜悯。(诗篇48:9)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那些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一切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一切或全部中。在论述邪恶的圣言的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4:13; 耶利米书23:9; 诗篇5:9; 耶利米书9:4, 5; 诗篇36:1; 55:4; 62:4)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一切或全部。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在灯台中间”表示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都源于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都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示新教会(可参看AR 43节)。
949.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随之而来的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显现。这从“天使”、“七”、“灾”和“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869, 878, 883节);“七”是指所有或一切和完全(参看AE 257, 300节);“灾”是指诸如摧毁属灵生命,因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邪恶的爱、来自虚假的欲望(对此,可参看AE 584节),因而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殿”是指被揭示的内层圣言,如前所述。这一切清楚表明,“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因圣言及其灵义而得以显现。
之所以说“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是因为所指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和改革宗的教会这两者。对天主教来说,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摧毁了教会;但对改革宗来说,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摧毁了教会。对天主教来说,邪恶是来自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上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的爱的邪恶。这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从这些邪恶而来的,是各种虚假。但改革宗却有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这些虚假源于人的唯信称义、唯信得救的原则,或因没有善行的信而称义和得救的原则;当善行与信分离时,恶行就取而代之;因此,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摧毁了改革宗的教会,正如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摧毁了天主教的教会一样。
(续)
邪恶因是罪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流入,以后人也在何等程度上不从自己,而是从主行善。如:
第一,人在何等程度上不拜别神,因而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对神的承认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这时,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敬拜神。
第二,人在何等程度上不亵渎神的名,因而避开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这些是神的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亵渎它们。
第三,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偷盗,因而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诚实和公正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诚实和公正而热爱诚实和公正,因而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行事诚实和公正。
第四,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通奸,因而避开不贞洁和淫秽的思维,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这爱是天堂最内在的爱,贞洁本身就居于其中。
第五,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杀人,因而避开散发出谋杀的致命仇恨和报复,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怜悯和爱进入。
第六,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假见证,因而避开谎言和毁谤,来自主的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
第七,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占有他人房屋的欲望,因而避开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对邻之仁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
第八,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占有他人的妻子、仆人等等的欲望,因而避开对统治他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因为这条诫命所列举的东西是人自己的),对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
这八条诫命包含了必须避开的邪恶,而其它两条诫命,即第三条和第四条,则包含了必须做的某些事,即:要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不过,别处会解释,基督教会的人,而不是犹太教会的人当如何理解这两条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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