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4

44.启1:13.“

44.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得到充分证明;由于那里从圣言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此处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由于主在约翰面前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所以如他所看到的,祂被称为“人子”。祂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新教会,新教会是一个来自圣言并依照对圣言的理解的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人子被看见在灯台中间。“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周围或外面的事物都从这至内层中获得其本质,在此则获得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的事物中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它就像在中间的光和火焰,周围的一切都从中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在中间”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诗篇: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又:

神在殿中间施行怜悯。(诗篇48:9)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那些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一切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一切或全部中。在论述邪恶的圣言的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4:13; 耶利米书23:9; 诗篇5:9; 耶利米书9:4, 5; 诗篇36:1; 55:4; 62:4)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一切或全部。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在灯台中间”表示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都源于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都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示新教会(可参看AR 43节)。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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