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得到充分证明;由于那里从圣言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此处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由于主在约翰面前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所以如他所看到的,祂被称为“人子”。祂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新教会,新教会是一个来自圣言并依照对圣言的理解的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人子被看见在灯台中间。“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周围或外面的事物都从这至内层中获得其本质,在此则获得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的事物中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它就像在中间的光和火焰,周围的一切都从中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在中间”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诗篇: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又:
神在殿中间施行怜悯。(诗篇48:9)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那些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一切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一切或全部中。在论述邪恶的圣言的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4:13; 耶利米书23:9; 诗篇5:9; 耶利米书9:4, 5; 诗篇36:1; 55:4; 62:4)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一切或全部。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在灯台中间”表示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都源于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都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示新教会(可参看AR 43节)。
152.前面章节(150节)已说明,人的救恩和永生是主所关注的最初和最终目的。由于最初和最终目的里面含有居间目的,故可知,上述属灵的恩惠同时也在主里面,并通过主而在人里面,尽管它们是依次出现的。因为人心智的成长类似于身体的成长,身体在身量上成长,而心智则在智慧上成长。心智也是从一个区域被提升至另一个区域,即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再从属灵层被提升至属天层。人在属天层是有智慧的,在属灵层是聪明的,在最低层是有知识的。不过,心智的这种提升只能随着人为自己获取真理,并将其与良善联结起来而不时发生。这和盖房子一个道理:首先要买材料,如砖、瓦、木板、横梁等,然后打地基、砌墙、分出各个居室、装上门窗,建各层间的楼梯。所有这些事同时包括在所关注的目的中,这目的就是建造者所预见并提供的舒适体面的住所。这也类似于盖教堂:盖教堂的所有细节都包括在敬拜神这个目的中。这和其它事也一样,如建花园、开农场,以及职业或生意;目的本身就具有实现它的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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