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启1: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称自己为“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得到充分证明;由于那里从圣言充分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此处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由于主在约翰面前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所以如他所看到的,祂被称为“人子”。祂将自己表现为圣言,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新教会,新教会是一个来自圣言并依照对圣言的理解的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人子被看见在灯台中间。“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周围或外面的事物都从这至内层中获得其本质,在此则获得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的事物中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它就像在中间的光和火焰,周围的一切都从中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在中间”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诗篇: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又:
神在殿中间施行怜悯。(诗篇48:9)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那些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出埃及记: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一切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一切或全部中。在论述邪恶的圣言的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4:13; 耶利米书23:9; 诗篇5:9; 耶利米书9:4, 5; 诗篇36:1; 55:4; 62:4)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一切或全部。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在灯台中间”表示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都源于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都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示新教会(可参看AR 43节)。
115.(1)真正的救赎就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并藉此预备一个全新的属灵教会。我完全可以肯定,这三个事件构成救赎,因为主如今正实施救赎。救赎过程始于1757年所执行的最后审判,并且自那时起一直持续到现在。原因在于,现今主的第二次到来正在进行,一个新教会即将建立;而在此之前若不先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得以见证所发生的这一切,故能描述地狱如何被征服,新天堂如何被建立和安排;但要描述这一切需要一整卷书。不过,我曾于1758年在伦敦发表过一本小册子,揭示了最后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
救赎就在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建立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这三个事件,无人能得救。另外,它们遵循以下次序:在新的天使天堂得以形成之前,地狱必须先被征服;而在新教会在地上得以建立之前,这个新的天使天堂必须先得以形成;因为世人与天堂天使并地狱灵人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他们与天使或灵人合而为一。该主题在本书最后一章,也就是论述时代的末了,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那一章会有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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