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39

439.“尾巴上有毒

439.“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五个月”表对圣言的巧妙曲解,他们通过这种巧妙曲解短时间内使认知或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蛊惑。“尾巴上的毒钩”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曲解;“毒钩”表示巧妙狡猾;“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438节)。“有能力伤人”表示他们能利用这些造成精神麻痹,也就是说,他们能使认知或理解力短时间内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蛊惑;因为它们的“尾巴”像“蝎子”,而“蝎子”就表示这类事物(425节)。“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如前所述(427节)。当他们引用和运用圣言里的经文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形;因为圣言是照着对应写成的,这些对应部分是真理的表象,包含纯正的真理在里面。如果这些纯正真理在教会不为人所知,从圣言中就有可能抽取出大量内容,起先看似支持异端邪说;但是,纯正真理一旦在教会为人所知,这些真理的表象就会曝光,纯正真理则逐渐显现。然而,在这一切成就之前,异端分子会利用从圣言抽取的各样东西来使认知或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蛊惑。这就是那些声称人的罪得赦免,或换句话说,人凭信的行为称义,而人对此一无所知,并且这事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即便之前未发生,也会在临终的那一刻发生的人所做的事。这一点可举例说明,但在此不便说明。在阿摩司书,“钩”(或译为刺、荆棘、枳棘、刺藤、蒺藜等)也表示源于邪恶并造成伤害的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他们必用钩子将你们钩去。(阿摩司书4:2)
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赶出那地的居民,免得作你们眼中的的刺,肋下的荆棘。(民数记33:55)
“荆棘”、“枳棘”、“刺藤”、“蒺藜”因它们的刺也表示邪恶的虚假。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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