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8.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被歪曲的圣言真理,他们通过歪曲真理引发精神麻痹。“尾巴”表示头部的末端,因为脑部通过脊柱延伸至尾部,故头与尾如同首先的和末后的那样合而为一;因此,当“头”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时,“尾”就表示其所有确认的汇总,这些确认来自圣言,因而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凡凭自己的聪明信奉一个宗教信仰原则,并立其为头的人,也会通过圣言接受确认,使它们成为尾;他就这样致使他人精神麻痹,从而伤害他们。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接着又说“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因为“蝎子”表示给认知或理解力造成精神麻痹的说服力(425节)。凡解剖学家都会告诉你,“尾巴”是脑经由脊柱直到其最末端的延续;或只是观察一条狗或其它任何有尾巴的野兽,逗弄并哄哄它,你就会看到它的脊背平坦下来,尾巴也作出相应的动作;相反,你若是把它惹毛了,它就会绷起脊背。
在以下经文中,被当成原则来信奉的认知或理解力的首要信条也以“头”来表示,其末端以“尾”来表示。
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尊贵的人就是头,以谎言教人的先知是尾。(以赛亚书9:14,15)
埃及中无论是头与尾,所做之工都不成就。(以赛亚书19:15)
以下经文中的也并非表示别的:
龙的七头,以及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的尾巴。(启示录12:3,4)
还有:
像蛇的尾巴,有用来伤人的头。(启示录9:10)
由于“尾”表示末端,而末端是全体的综合体,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
拿住蛇的尾巴;摩西就拿住它,它就变成了杖。(出埃及记4:3,4)
因此经上要求:
他们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整条尾巴,连同肾、肠、肝等内脏上的脂油一同献祭。(利未记3:9-11;8:25;9:19;出埃及记29:22)
末端就是那包含并容纳一切在先之物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65节),以及《圣爱与圣智》(209-216,217-222节)。
845.“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这从“有聪明”、“计算”和“兽的数字”的含义清楚可知:“有聪明”是指处于光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计算”是指调查。“计算”之所以表示调查,是因为在圣言的两种意义,即字义和灵义中,经上所用的词都与它们的主题一致;也就是说,“计算”论及数字,调查论及信的品质。“兽的数字”是指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数字或数目”表示信的品质或性质(可参看AE 841节);这“兽”表示与生活分离之信,也就是对这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的信。由此清楚可知,“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那些处于光照的人之所以要进行调查,是因为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或性质无法被其他人看出来,因而无法被调查。事实上,调查必须通过圣言的一切进行,并从圣言的一切中形成一种判断,而圣言的一切都处于天堂之光,因而只能从这光中被看到;那光照人的,正是这光。因此,只有那些处于天堂之光,从而处于光照的人才能调查对任何宗教的信的品质或性质(这种品质或性质已经被某些圣言经文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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