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8.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他们通过这些真理造成麻痹。“尾巴”表示头部的终端,因为脑通过脊柱延伸到尾部。因此,头和尾如首先的和末后的那样构成一体。因此,当“头”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时,“尾巴”就表示概括起来或作为一个整体的其一切确认,这些确认来自圣言,因而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凡出于自我聪明接受一个宗教原则,并立它为头的人,也会从圣言中取得确认,并立它们为尾。通过这种方式,他给其他人造成麻痹,从而伤害他们。因此,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稍后又说“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因为“蝎子”表示给理解力造成麻痹的说服力(AR 425节)。任何解剖学家都会告诉你,“尾巴”是脑经由脊柱直到其终端的延伸;或仅仅观察一条狗或长有尾巴的其它任何野兽,善待并哄哄它,你就会看到它僵硬的脊梁变软,尾巴也相应地摇动;相反,如果你惹恼它,它的脊梁就会变硬。
在以下经文中,“头”也表示被视为一个原则的理解的首要信条,“尾”则表示其终端或最后事物;以赛亚书:
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教导谎言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 15)
又:
埃及必没有造成头与尾的任何工作。(以赛亚书19:15)
以下经文并非表示别的:
龙的七头和龙的尾巴,他用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4)
以及:
像蛇的尾巴,有用来伤人的头。(启示录9:10)
由于“尾巴”表示终端,终端是全体的综合体,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
捉住蛇的尾巴;摩西就捉住它,它就变成了杖。(出埃及记4:3, 4)
因此,经上吩咐:
他们要取下靠近背部脊骨处的整条尾巴,把它与内脏、肾、肠和肝上的脂油一同献祭。(利未记3:9-11; 8:25; 9:19; 出埃及记29:22)
终端就是那包含和包括一切在先之物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 65节),以及《圣爱与圣智》(209-216, 217-222节)。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主降世有两个目的:救赎并荣耀祂的人身;祂以此拯救人类和天使。这两个目的截然不同,然而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却合而为一。在前面章节已说明何为救赎行为,也就是说,救赎行为就是与诸地狱的争战,征服地狱,重整天堂秩序。但荣耀则是主的人性与其父的神性的合一。这个过程是逐步进行的,最后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成。因为人这一方应靠近神;人靠得越近,神这一方就越进入他里面。这类似于建教堂:这教堂必须首先借助人手建起来;然后被祝圣,最后要祷告,祈求神同在,并将祂自己与会众结合起来。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因为那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终极试探;试探创造了结合。在试探中,人看似孤单一人,但他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最亲密地临在于他的至内在,暗中给他支持。因此,人若战胜了试探,就会与神有内在的结合,就象主在试探中与其父神有至内在的合一那样。主在十字架上受难时,也是孤身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喊声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也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所受的苦难是就其人性而言的,而非就其神性而言的;至内在,因而完全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说明,人在肉体中受苦时,他的灵魂不会受苦,只是有点忧伤;得胜之后,神会拿走这忧伤,将其抹除,如同人擦去眼中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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