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37

437.“它们翅膀的

437.“它们翅膀的声音,好像许多车马奔跑上阵的声音”表他们的推理仿佛源自教义的真理,而这些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都得到了充分理解,他们必为此而激战。“翅膀的声音”表示推理,因为“飞”表示领悟和教导(245,415节);“车”表示教义,稍后就会看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许多马”表示充分理解;显然,“奔跑上阵”表示战斗的激情。“车”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神的车辇累万盈千,主在他们当中。(诗篇68:17)
耶和华用云彩为车辇,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2,3)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你的车是得胜的车。(哈巴谷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车辇像旋风。(以赛亚书66:15)
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战车;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0,21);
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撒迦利亚书9:10)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倾覆战车和乘在其中的。(哈该书2:22)
你去设立守望的,使他将所看见的述说;他看见战车和一对马兵,以及骆驼车和人的车,他就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以赛亚书21:6-7, 9)
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有先知也是(8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和它的马兵”,因同样的缘故,以利亚被看到因火车而被接往天上去了,并且以利沙的少年人看见火车和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2:11-12; 6:17; 13:14)。此外,其它地方也出现“车或战车”(如以赛亚书31:1; 37:24; 66:20;耶利米书17:25; 22:4; 46:2-3, 8-9; 50:37-38; 51:20-21;以西结书26:7-8, 10-11;但以理书11:40;那鸿书3:1-3;约珥书2:1-5;撒迦利亚书6:1-3)。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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