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5.“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对他们来说,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看似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 “牙齿”表示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对此,参看424节)。感官事物分为两类,一类属于意愿,另一类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意愿的感官事物由“女人的头发”来表示(434节);认知或理解力的感官事物由“牙齿”来表示;后者,或也可说,通过确认而陷入虚假的感官人觉得自己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以致他们不可能被征服;因此,表示感官事物的“蝗虫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因为“狮子”表示能力(241节)。“牙齿”表示人生命的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这些感官事物若脱离心智的内层,就会陷入纯粹的虚假,并向真理施暴,甚至摧毁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灵魂,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诗篇57:4)
神啊,求你敲碎他们口中的牙,求你敲掉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有一民族上来侵犯我的地,很强盛,它的牙齿如狮子的牙齿,它有母狮的大牙。(约珥书1:6)
耶和华啊,你敲碎了不敬者的牙齿。(诗篇3:7)
兽从海中上来,甚是可怕,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但以理书7:3,7)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祂没有把我们当猎物交给他们的牙齿。(诗篇124:6)
由于感官人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任何真理,对一切事都推理和争论事情是否如此;还由于地狱中的这些争论在外面听上去就像磨牙声,其本身乃是真理和虚假的冲突,故明显可知“磨牙”(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路加福音13:28)是什么意思;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知道“咬牙切齿”(约伯记16:9;诗篇35:15-16; 37:12; 112:10;弥迦书3:5;耶利米哀歌2:16)是什么意思。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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