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4.启9:8.“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他们在自己看来像是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男人生来就是认知或理解力,女人生来就是情感(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婚姻之爱》)。在圣言中,“头发”表示人生命的末端,也就是感官层(参看424节)。这感官层给他们一种表象,以为自己处于对真理的情感,而事实上,他们处于对虚假的情感;因为他们视这虚假为真理。“女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正因如此,教会被称为“妻子”、“女人”、“女儿”和“童女”,并且教会之所以成为教会,靠的就是对真理的爱慕或情感;因为对真理的理解就出自这种爱慕或情感。
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女人”(或译为女子、妇人):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她们在埃及行邪淫,阿荷拉就是撒玛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以西结书23:2-4)
耶和华召你,如召在灵里被离弃、忧伤的妇人,就是幼年的妇人。(以赛亚书54:6-7)
耶和华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人护卫男人。(耶利米书31:21,22)
“身披日头、被龙逼迫的妇人”(启示录12:1, 13)表示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在许多经文中,“女人”(或译为女子、妇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教会凭此而成为教会,如以下经文:
你们将我民中的妇人从安乐家中赶出。(弥迦书2:9)
一家一家的都必悲哀,女的独在一处。(撒迦利亚书12:11-13)
安逸的妇女啊,你们要起来,听我的言语!(以赛亚书32:9)
你们为何作这恶,使你们的男人、妇女都剪除?(耶利米书44:7)
我要打碎男人和女人。(耶利米书51:22)
在此和别处,“男人”和“女人”在属灵之义上分别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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