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30

430.启9:7.“

430.启9:7.“蝗虫的样子”表示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表象和形像。“样子”表示他们在一个代表性形像中的表象;“蝗虫”表示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AR 424节);由于虚假与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构成一体,所以“蝗虫”也表示他们。“蝗虫”是指那些确认唯信或其虚假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那些处于唯信的长老们拥抱并亲吻看似蝗虫的人,还想邀请他们到家里去。因为在灵界,形像,也就是代表天使和灵人的情感和思维的形式,看上去就好像是活的,同样好像前面所提到的动物、飞鸟或飞行生物和鱼类。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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