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新教会,它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光照。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可参看AR 10节);具体地则照着各人的接受状态(AR 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是指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并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灯台被看见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凭通过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为一个教会;在下文我们会看到,“金”表示良善。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紧挨着一个,也不相互接触,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形成一种环,这从下一章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关于灯台上的灯,经上什么都没有说;但在下文,经上说:
圣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不需要太阳和月亮,因它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此外:
他们不需要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事实上,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的人只是从主那里发光的灯台。
会幕中的“金灯台”只代表在来自主的光照方面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利未记24:3, 4; 民数记8:2-4)。它代表在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方面的主的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和下文(AR 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中的“灯台”也表示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以及其它地方)。但我们要说明,在撒迦利亚书4章,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按顺序表示什么。
亚4:1-7所包含的事物表示主出于爱之良善通过真理对新教会的光照;那里的“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亚4:8-10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在那里,将建造房屋,也就是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亚4:11-14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个教会也会有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对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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