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9.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那些陷入分离之信教义的人渴望在信的事务上关闭认知或理解力,封住意愿,从而使属灵的光和生命被熄灭;但主规定,认知或理解力不可关闭,意愿也不可封住,免得人里面的属灵之光和生命被灭绝。“在那些日子”表示该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唯信的教义被普遍接纳。“人要求死”表示他们渴望认知或理解力在信的事务上被关闭;“决不得死”表主规定,这种事不会发生;“愿意死”表示他们还渴望意愿在他们里面被封住;“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也不会发生;因为这样属灵的光和生命就会被灭绝,人的灵性就会死亡。“要求”论及认知或理解力,“愿意”论及意愿;“死”论及这二者。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要不然,“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会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死”不是指其它死亡,而是指属灵的死亡;当认知或理解力从当信的事上被除去时,就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不知道自己所想所行的是真理还是虚假,因而不知道自己是与天上的天使,还是与地狱的魔鬼一同思想和行动。
993.“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悔改”和“他们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过一种不同的生活;“他们的作为”是指来自虚假的邪恶。因为那些将信与作为分离的人出于虚假作恶,他们声称,作为因来自人而不是良善,并且是寻求功德的,因而必不与信结合,而信是属灵的,并使人称义。一个人出于一个虚假原则不能做任何善事,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当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情况就不同了;主的诫命是,必须放弃邪恶,必须实行良善。因此,“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本身包含如此多无法形容的快乐,这些快乐既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爱是所有属天和属灵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为人通过这爱变成爱;事实上,婚姻伴侣都出于它而爱着对方,如同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或代表性地如同主爱天堂和教会。这爱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存在;在婚姻中,男人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当一个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种爱时,他也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从而处于对一切良善的爱和对一切真理的爱。因为从一个作为爱的人中只能发出各种爱;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它因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故也是天堂所有快乐和喜悦的基础,因为一切快乐和喜悦都来自爱。由此可知,天堂的喜乐在秩序和程度上从婚姻之爱中获得它们的起源和原因。
从婚姻的幸福可以推断出通奸的不幸,即: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地狱之爱本质上不是爱,而是恨;因此,各种仇恨,包括反对神和邻舍的仇恨,以及总体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仇恨,都从通奸之爱中喷涌而出;因此,各种不幸都与它有关,因为如前所述,人由于通奸而成为一个地狱的形式,由于对通奸的爱而成为一个魔鬼的形像。一切快乐和幸福都从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增长,甚至直到至内层天堂的快乐和幸福;在通奸之爱掌权的婚姻中,一切不快乐和不幸福都可怕地增长,甚至直到最低层的地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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