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9.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希望在信的问题上,理解力被关闭,意愿被阻止,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属灵的光和生命;但主规定,理解力不可被关闭,意愿也不可被阻止,免得人里面属灵的光和生命熄灭。“在那些日子”表示当唯信的教义被普遍接受时,教会的最后状态。“人要求死”表示他们希望在信的问题上,理解力被关闭;“决不得死”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不可以发生;“愿意死”表示他们还希望意愿在信的问题上被阻止;“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也不可以发生;因为这样属灵的光和生命就会熄灭,人会属灵地死亡。“要求”论及理解力;“愿意”论及意愿;“死”论及这两者。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否则,“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会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死”不是指其它死亡,而是指属灵的死亡,当理解力从所要相信的事中被移除时,就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不知道他所思考并实行的,是真理还是虚假,因而不知道他是与天堂天使一起思考和行动,还是与地狱的魔鬼一起思考和行动。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实存(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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