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27

427.启9:5.“

427.启9:5.“有命令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叫他们受痛苦五个月”表按照主的圣治,他们不能夺走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理解并意愿真理与良善的官能,只能短时间内造成精神麻痹。“有命令赐给它们”表示这是按照主的圣治,如前所述;“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不能夺走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理解并意愿真理与良善的官能,因为一旦夺走这种官能,人的灵性就被杀死了。“受痛苦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内造成精神麻痹;“五”表示少许,或短时间;“受痛苦”表示造成精神麻痹,因为这就是“蝎子”所表示的(425节);“像蝎子的痛苦”,如下文所述(428节)。理解并意愿真理的官能,或理性与自由不能从人身上被夺走,这一点在《圣治》(73,74, 82-86, 92-99, 138-149,322节)一书已经充分说明。
“五个月”之所以表示少许,或短时间,是因为这就是“五”的含义;时间,无论是小时、天、周、月,还是年,并非表示时间,而是表示状态;而数字则确定这个状态的性质(4,10,348,947节)。“五”表示某种事物,以及少许,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一人叱喝,必令千人逃跑。(以赛亚书30:17)
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利未记26:8)
耶稣说,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马太福音25:1-2)
“十个童女”表示教会中的所有人;“五”表示其中的一部分或一些。在以下寓言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交给仆人银子去做生意,一个用一锭银子赚了十锭,另一个赚了五锭。(路加福音19:13-20)
“十锭”表示大量,“五锭”表示少许。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7:6; 19:18-19;马太福音14:15-21)。

最后的审判 #72

72.⑶它是如何过去

72.⑶它是如何过去的。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描述了,那里描述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最后审判(50-51节);对天主教徒的最后审判(61-63节),因为他们也在自己的地方构成先前的天。还需要说一说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以及由他们所构成的先前天是如何过去的,他们也被称为改革宗和福音派。如前所述(67节),审判只发生在那些构成先前天的人身上。

这些人接受评估并被带入自己的内层之后,就彼此分离,并照着他们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以及他们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而被分门别类,然后被投入与他们的爱相对应的地狱。他们的地狱在中间区域的四围,因为如前所示(48节),新教徒在中间,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最外围。那些没有被投入地狱的人则被赶到旷野。不过,其中一些人被送往南部和北部的平原,在那里形成各个社群,并接受教导,为天堂作准备;这些人就是得救或被保存的人。

但在此详细描述这一切如何发生是不可能的,因为对新教徒的审判持续的时间比其他人更长,并且是分阶段逐步进行的。鉴于我的所见所闻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事,所以我将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依次呈现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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