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26

426.启9:4.“

426.启9:4.“并且吩咐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并一切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主的圣治或天命规定,除了诸如没有处于仁,因而没有处于信的那类人外,他们不能夺走其他任何人的任何信之真理与良善,以及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和领悟。“吩咐它们说”表示主的圣治或天命,因为这话是从天上说的;“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表示不能夺走任何信之真理与良善;“草”表示信之真理,它是人里面首先生发之物(401节);“青物”表示源自良善的信之活物(401节);“不可伤害一切树木”表示不能夺走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和领悟;因为“树”表示在这些事物方面的人(400节);“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仁,因而处于信的人;因为“额”表示爱与仁(347节);“有印记”表示知道他们并将其与其他人区分开(345节)。
那些确认唯信,甚至确认唯信称义与得救这个奥秘的人之所以无法从他们,以及除了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外,无法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与真理,也无法夺走对它们的情感和领悟,是因为除了教导和传讲它们的教会显要人物外,几乎没有人理解这些奥秘。平信徒虽然听到这些东西,但也是左耳进、右耳出。
喜欢这些奥秘的牧师本人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们一成年就花费一切天赋精力来吸收它们,后来又在随后一段时期内持守它们,还因为他们凭此而自认学识渊博。那么,那些简单地相信源自仁之信的平信徒在听到这些秘密后会是什么反应吗?由此可见,唯信称义是神职人员的信仰,而非平信徒的信仰,除了那些在生活上掉以轻心的人外。后者从前者的奥秘中仅得到这些信息:唯信拯救人,他们不能靠自己行善,不能成全律法,基督为他们受难,此外还有一些类似性质的信条。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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