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6.启9:4.“并且吩咐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并一切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主的圣治或天命规定,除了诸如没有处于仁,因而没有处于信的那类人外,他们不能夺走其他任何人的任何信之真理与良善,以及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和领悟。“吩咐它们说”表示主的圣治或天命,因为这话是从天上说的;“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表示不能夺走任何信之真理与良善;“草”表示信之真理,它是人里面首先生发之物(401节);“青物”表示源自良善的信之活物(401节);“不可伤害一切树木”表示不能夺走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和领悟;因为“树”表示在这些事物方面的人(400节);“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仁,因而处于信的人;因为“额”表示爱与仁(347节);“有印记”表示知道他们并将其与其他人区分开(345节)。
那些确认唯信,甚至确认唯信称义与得救这个奥秘的人之所以无法从他们,以及除了那些未处于仁之信的人外,无法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与真理,也无法夺走对它们的情感和领悟,是因为除了教导和传讲它们的教会显要人物外,几乎没有人理解这些奥秘。平信徒虽然听到这些东西,但也是左耳进、右耳出。
喜欢这些奥秘的牧师本人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们一成年就花费一切天赋精力来吸收它们,后来又在随后一段时期内持守它们,还因为他们凭此而自认学识渊博。那么,那些简单地相信源自仁之信的平信徒在听到这些秘密后会是什么反应吗?由此可见,唯信称义是神职人员的信仰,而非平信徒的信仰,除了那些在生活上掉以轻心的人外。后者从前者的奥秘中仅得到这些信息:唯信拯救人,他们不能靠自己行善,不能成全律法,基督为他们受难,此外还有一些类似性质的信条。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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