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24

424.启9:3.“

424.启9:3.“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表示从这些欲望中发出最外在部分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就是盛行在那些已经变得感官化,根据感官及其谬误来看待并判断一切的人中间的那种。它们被称为最外在部分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这些虚假占据人生命的最外在事物或最低层,被称为感官的;对此,我们稍后予以说明。在圣言中,“蝗虫”就表示这些虚假;但要知道,它们看起来不像四处蹦跳,使草地和庄稼都荒废的田间蝗虫,而是像俾格米人(即矮人),或侏儒,这从对它们的描述也明显看出来,因为它们头戴冠冕,脸像人,头发像女人,牙齿像狮子,胸甲像铁甲,有无底坑的使者作王统治它们。古人也将小矮人或侏儒称为“蝗虫”,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推断出来;民数记:

迦南地的探子说,我们看见拿非利人,就是亚衲族人,我们在他们眼里就如蝗虫一样。(民数记13:3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坐在大地的圆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虫。(以赛亚书40:22)

但由于在圣言中,“蝗虫”表示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就是诸如盛行在他们中间的那种,所以他们被称为“蝗虫”,如那鸿书中的王冠和军长一样:

火必吞灭你,吃尽你如同蝻子;使你自己多如蝻子,使你自己多如蝗虫;你的王冠如蝗虫,你的军长仿佛蝗虫中的蝗虫。(那鸿书3:15-17)

正是由于最外在部分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吞灭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当它们在人里面涌现出来时,就由消耗田野的青草和菜蔬的“蝗虫”来表示,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你带到田间的种子虽多,但蝗虫必吞尽它。(申命记28:38)

约珥书:

剪虫剩下的,蝗虫来吃,蝗虫剩下的,蝻子来吃,蝻子剩下的,蚂蚱来吃。(约珥书1:4)

又:

蝗虫、蝻子、蚂蚱、剪虫在那些年所吃的,我必补还你们。(约珥书2:25)

“埃及的蝗虫”所表相同,对此,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摩西向埃及地伸杖,东风把蝗虫刮了来。蝗虫上到埃及全地;以前没有这样的蝗虫,它吃田间一切的菜蔬,后来摩西伸杖,蝗虫就被吹入红海。(出埃及记10:12等)

诗篇:

把他们的土产交给蚂蚱,把他们劳碌得来的交给蝗虫。(诗篇78:46; 105:34-35)

埃及的神迹描述了教会的荒废;这个神迹则描述了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或最低级的虚假造成的荒废;人生命的最外在事物或最低层依赖于他生命的内层,当这些内层关闭时,这最外在事物或最低层就变成地狱的。因此,蝗虫“被吹入红海”,而“红海”表示地狱。

由于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何谓感官层,以及感官人是何品质,而这是“蝗虫”所表示的,所以我们将从《属天的奥秘》中引用以下关于它的摘录:感官层是人心智生命的终端或最低层,附着并粘附于他的五种身体感官(AC 5077, 5767, 9212, 9216, 9331, 9730节)。根据身体感官来判断一切,只相信亲眼看到和亲手摸到的,声称这些才是某种事物,或是真实的,并弃绝其它一切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AC 5094, 7693节)。从天堂之光来看,他心智的内层关闭了,以至于他看不到那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任何真理(AC 6564, 6844-6845节)。这种人在最外在事物中,或在最低层进行思考,而不是出于任何属灵之光从内层进行思考(AC 5089, 5094, 6564, 7693节)。总之,他们处于粗糙的属世之光(AC 6201, 6310, 6545, 6844-6845, 6612, 6614, 6622, 6524节)。因此,他们从内层反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但从外层照着他们利用这些事物所行使的统治权,甚至能热情地说支持它们的话(AC 6201, 6316, 6844, 6845, 6948, 6949节)。那些深入确认虚假的学识渊博的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AC 6316节)。感官人推理起来既敏锐又熟练,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他们的言语,以至于几乎就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嘴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仅仅来自记忆的言语中;此外,他们中的一些人能巧妙确认虚假,确认之后就信以为真理(AC 195, 196, 5700, 10236节)。但他们基于感官谬误来推理和确认这些事物,感官谬误会迷住并说服普通民众(AC 5084, 6948, 6949, 7693节)。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更恶毒(AC 7693, 10236节)。贪婪的人、通奸者、享乐主义者和骗子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眼里他们看起来不是这样(AC 6310节)。他们心智的内层肮脏、污秽(AC 6201节)。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AC 6311节)。那些在地狱里的人是感官化的,并且越感官化,他们所在的地狱就越深(AC 4623, 6311节)。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层相结合(AC 6312节)。那些只基于感官事物进行推理,因而反对教会的真正真理的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AC 195, 196, 197, 6398, 6399, 10313节)。此外,还描述了人的感官层和感官人(AC 10236节);以及人里面的感官事物的延伸(AC 9731节)。感官事物应当处于最后一位,而不是处于第一位,在一个聪慧聪明的人里面,它们处于最后一位,并服从于内层;而对一个愚蠢的人,或不智慧的人来说,它们处于第一位,并掌管或占据主导地位;后者是那些适合被称为感官化的人(AC 5077, 5125, 5128, 7645节)。如果感官事物处于最后一位,那么通往理解力的道路就通过它们被打开,真理通过萃取的方式被提炼出来(AC 5580节)。这些感官事物是离世界最近的,并准许从世界流入的事物进入,可以说,筛选它们(AC 9726节)。人通过这些感官事物与世界相通,通过理性事物与天堂相通(AC 4009节)。感官事物提供诸如服从于心智内层的那类物质(AC 5077, 5081节);有些感官事物事奉理智部分,有些感官事物事奉意志部分(AC 5077节)。除非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之上,否则人只享有极少的智慧(AC 5089节)。智者在感官事物之上进行思考(AC 5089, 5094节)。当人的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之上时,他就进入更清晰的光中,最终进入天堂之光(AC 6183, 6313, 6315, 9407, 9730, 9922节)。提升到感官事物之上,并从这些事物中抽象出来,这是古人所熟知的(AC 6313节)。如果人能被主从感官事物中退出,并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他就可以凭他的灵感知到发生在灵界的事(AC 4622节)。原因在于,不是身体,而是在身体里面的人的灵在思考;灵在身体里思考到何等程度,就在黑暗中模糊思考到何等程度;它不在身体里思考到何等程度,就在光中清晰地思考到何等程度;但只是在属灵事物方面(AC 4622, 6614, 6622节)。感官知识或科学是理解力的终端或最低层,感官快乐是意愿的终端或最低层(AC 9996节)。人与动物所共有的感官事物,和与动物不共有的感官事物之间有何区别(AC 10236节)。有些感官人并不邪恶,因为他们的内层没有被如此关闭;他们在来世的状态(AC 6311节)。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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