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1.“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打开他们的地狱。“钥匙”表示打开的能力,以及打开的行为(62,174,840节);“无底坑”(the deep或译深渊)表示那些自己确认唯信称义并得救之人所在的地狱,他们全都属于新教教会。然而,此处它表示那些在自己眼中,因而在其他许多人眼中看上去学识渊博的人,而在天上的天使眼中,他们在涉及天堂和教会的事上看上去缺乏理解力,因为那些确认唯信甚至直到其内层的人关闭了其理解力的高层事物,最终导致他们再也不能在光中看到任何属灵的真理。这是因为,确认虚假就是否认真理。因此,他们一听到属灵真理,也就是圣言中服务于那些属教会之人的教义和生活的真理,就会把心思执守于他们所确认的虚假,然后要么以虚假来掩饰他们所听到的真理,要么当作纯粹的噪音而弃绝之,要么对它哈欠连天并远离。反应的强烈取决于他们以自己的博学为骄傲的程度,因为骄傲与虚假如此粘结在一起,以致最终浑然一体,如同海中凝结的泡沫。正因如此,圣言向他们隐藏,如同被七个印封住的一本书卷。
有必要说明他们及其地狱的性质,因为我蒙恩得以亲眼目睹,并与那里的人交谈,还看到从那里出来的蝗虫。这个坑像一个炉窑口,看上去在南方,下面的深渊向东延伸到很远。那里头有光,但若天上来的光可以照进去,它就变成黑暗,所以这坑从上面被关闭了。其中有一些仿佛砖砌的拱形房屋,它们分成了若干小房间,每小间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纸张和一些书。每个人都坐在自己的桌子前,这些人在世时确认唯信称义与得救,将仁视为纯属世道德行为,仁爱的行为只不过是文明生活的行为,人们由此获得世上的回报;但这些行为若为得救而做出的,他们就诅咒之,其中一些人的诅咒还很严厉,因为这些行为含有人的理性和意愿在里面。在这深渊里的所有人在世时都学识渊博;其中有些形而上学者和经院学者在那里比其余的人更受推崇。我蒙恩得以与他们交谈时,认出其中一些人。
但其实他们的命运却是这样:他们刚进来的进修,在第一排小房间里坐下,但他们因通过摒弃仁爱行为来确认信,故离开就离开第一排居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如此反复,直到尽头,那里的人通过圣言确认这些信条。由于这时他们必歪曲圣言,所以他们的小屋就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身处旷野,于是上面所描述的情形(153节)就发生在他们身上。这个深渊下面还有一个深渊,住在那里的人以同样的方式确认唯信称义与得救,不过,他们独自在灵里时就否认神,并发自内心嘲笑教会的神圣事物。他们在那里除了争吵、把自己的衣服撕成碎片、爬上桌子、跺脚、互相辱骂争斗外,就没别的事干了;由于在那里谁也不许伤害他人身体,所以他们只好用嘴巴和拳头来威胁。这个深渊污秽肮脏,不过,此处不论述那里的环境。
950.“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这从“细麻衣”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衣”是指真理,当论及主或圣言时,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被称为“洁白”,是因为它是真正的;它被称为“光明”,是因为它来自天堂里的光,这光闪闪发亮;因为天堂里的一切都因这光而闪闪发亮。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像光一样出现在天使眼前的东西,因为神性真理光照他们的理解力;光照天使理解力的东西就是他们眼前的光。这就是天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灵义上的圣言;而地上的神性真理是诸如字义上的那种圣言,其中有少数像天上的那种真正真理,但也有真理的表象;属世人只能接受真理的表象。尽管如此,真正的真理,就是诸如天上的那种真理,仍储存在真理的这些表象中;因为它们就是那包含在圣言灵义中的真理。这一切清楚表明,“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的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因神性真理,或来自其灵义的圣言而得以显现。
有许多原因使得圣言的灵义现在才被揭示。第一个原因是,基督教界的教会已经歪曲了圣言的一切字义,甚至到了天上的神性真理被摧毁,天堂由此关闭的地步。因此,为叫天堂可以打开,主乐意揭示圣言的灵义,诸如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就在这灵义中。因为人通过圣言与主结合,从而与天堂结合。当圣言被歪曲,甚至于它的真正真理被摧毁时,结合就会灭亡,人与天堂分离。因此,为叫他可以再次与天堂结合,诸如天上的那种神性真理被揭示;这一点已经被圣言的灵义(这神性真理就在灵义中)证实或确认。
第二个原因是,已经淹没并摧毁教会的虚假只有通过圣言中被打开的纯正真理才能被驱散。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并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若不凭真理本身,决不能被看到。因为只要真正的真理不出现,虚假和邪恶就看似在一种光中。他们从他们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以及照着那人面前的表象来解释和应用的字义所确认的东西中获得这光。但当真正的真理出现时,虚假和邪恶首先显现;因为在真正真理中的天堂之光驱散了虚假的幻光,并把它变成黑暗。
第三个原因是,启示录中的“圣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通过包含在圣言灵义中的圣言的神性真理而与天堂结合。因为圣言就是结合;但只有当人以像天使感知圣言那样的方式感知圣言时,结合才会实现。“细麻衣”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关于第一诫续)
“不可为自己造别神”包括不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为一个人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就是他的神。有两种爱是截然对立的,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神的爱,以及对世界的爱和对天堂的爱。爱自己的人爱他的自我;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他也爱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爱邪恶的人恨恶良善,因而恨恶神。爱自己胜于一切的人将其情感和思维浸没于身体,随之浸没于他的自我,他无法从这自我中被主提升。当一个人沉浸于身体和他的自我时,他就处于身体观念和纯粹的身体愉悦,因而在更高事物上处于幽暗。而被主提升的人处于光。不处于天堂之光的人就处于幽暗,因为他看不见神的任何东西,否认神,要么承认自然界,要么承认某个人或偶像为神,甚至渴望自己被尊崇为神。由此可知,爱自己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爱世界的人也一样,只是程度低一些;因为对世界的爱不可能像对自我的爱那样大;因此,世界由于自我并为了自我而被爱,因为它对自我是有用的。对自我的爱尤指出于纯粹喜欢统治、为了地位或显赫,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为了公众利益而对统治他人的爱。而对世界的爱尤指出于纯粹喜欢占有、为了财富,而不是出于喜欢它们所产生的功用、为了由此而来的良善而对占有世俗财物的爱。这些爱都是永无止境的,只要得着机会,就会无休止地向前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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