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21

421.“有无底坑的

421.“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示他们地狱的打开。“钥匙”表示打开的能力,以及打开的行为(AR 62, 174, 840节);“无底坑或深渊”表示那些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的人所在的地狱,他们都来自改革宗教会。然而,此处他们是指那些在自己眼里,因而在其他许多人眼里看似学识渊博的人,但在天上的天使眼里,他们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似乎缺乏理解力,因为那些确认唯信,甚至直到唯信内层的人关闭了其理解力的高层事物,直到最终不能在光中看到任何属灵真理。原因在于,确认虚假就是否认真理,或说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因此,当听到任何属灵真理,也就是服务于属教会之人的教义和生活的圣言真理时,他们就把心智固定在他们所确认的虚假上,然后要么用虚假来遮蔽他们所听到的真理,要么将真理当作纯粹的声音而加以弃绝,要么对着真理打哈欠,并避开,他们在他们以自己的学问为骄傲的程度上如此行,因为骄傲将虚假如此粘在一起,以至于最后它们像硬化的海沫一样凝固在一起。
因此,圣言向他们隐藏,如同一本被七印封住的书卷。还要说一说他们的品质和地狱是什么样,因为我得以看到这地狱,并与其中的人交谈,还看到从它那里出来的蝗虫。这个坑像炉口,出现在南方,下面的深渊向东延伸了很远;它里面有光,但如果来自天堂的光被允许照到它里面,这光就会变成黑暗,所以这坑从上面被关闭了。只见里面有一些仿佛用砖砌成的拱形房屋,它们分成了各种小房间,每个小房间里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纸和一些书。每个人都坐在自己的桌前,他们在世上已经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认为仁爱是纯粹的属世-道德行为,仁爱的作为只是文明生活的作为,人们由此可以在世上获得回报;但如果它们是为了得救而做的,那么它们就会定他们的罪,并且这是很严厉的,因为人类的理性和意愿在它们里面。所有在这个深渊里的人在世上都是学识渊博的;其中有一些形而上学家或玄学者和经院学者,他们在那里比其余的人都受人尊敬。我被恩准与他们交谈时,认出了他们中的一些人。
但他们的命运是这样:当首先被允许进入时,他们坐在最前面的小房间里;但他们因通过排除仁之作为来确认信,所以就离开了最初的住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依次类推,直到尽头,就是那些从圣言来确认这些信条的人所在之地;由于这时他们不得不歪曲圣言,所以他们的小屋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身处沙漠,于是前面所描述的情形(AR 153节)发生在他们身上。刚才提到的深渊下面还有一个深渊,那些以同样的方式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独自一人时在灵里否认神,并从心里嘲笑教会圣物的人就在那里。他们在那里除了争吵、撕裂衣服、爬上桌子、踢腿、互相谩骂打架外,什么都不做;由于在那里,谁也不允许伤害他人的身体,所以他们用脸和拳头来威胁。这个深渊污秽肮脏。但这个地方不论述这些。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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