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21

421.“有无底坑的

421.“有无底坑的钥匙赐给他”表打开他们的地狱。“钥匙”表示打开的能力,以及打开的行为(62,174,840节);“无底坑”(the deep或译深渊)表示那些自己确认唯信称义并得救之人所在的地狱,他们全都属于新教教会。然而,此处它表示那些在自己眼中,因而在其他许多人眼中看上去学识渊博的人,而在天上的天使眼中,他们在涉及天堂和教会的事上看上去缺乏理解力,因为那些确认唯信甚至直到其内层的人关闭了其理解力的高层事物,最终导致他们再也不能在光中看到任何属灵的真理。这是因为,确认虚假就是否认真理。因此,他们一听到属灵真理,也就是圣言中服务于那些属教会之人的教义和生活的真理,就会把心思执守于他们所确认的虚假,然后要么以虚假来掩饰他们所听到的真理,要么当作纯粹的噪音而弃绝之,要么对它哈欠连天并远离。反应的强烈取决于他们以自己的博学为骄傲的程度,因为骄傲与虚假如此粘结在一起,以致最终浑然一体,如同海中凝结的泡沫。正因如此,圣言向他们隐藏,如同被七个印封住的一本书卷。
有必要说明他们及其地狱的性质,因为我蒙恩得以亲眼目睹,并与那里的人交谈,还看到从那里出来的蝗虫。这个坑像一个炉窑口,看上去在南方,下面的深渊向东延伸到很远。那里头有光,但若天上来的光可以照进去,它就变成黑暗,所以这坑从上面被关闭了。其中有一些仿佛砖砌的拱形房屋,它们分成了若干小房间,每小间都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纸张和一些书。每个人都坐在自己的桌子前,这些人在世时确认唯信称义与得救,将仁视为纯属世道德行为,仁爱的行为只不过是文明生活的行为,人们由此获得世上的回报;但这些行为若为得救而做出的,他们就诅咒之,其中一些人的诅咒还很严厉,因为这些行为含有人的理性和意愿在里面。在这深渊里的所有人在世时都学识渊博;其中有些形而上学者和经院学者在那里比其余的人更受推崇。我蒙恩得以与他们交谈时,认出其中一些人。
但其实他们的命运却是这样:他们刚进来的进修,在第一排小房间里坐下,但他们因通过摒弃仁爱行为来确认信,故离开就离开第一排居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如此反复,直到尽头,那里的人通过圣言确认这些信条。由于这时他们必歪曲圣言,所以他们的小屋就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身处旷野,于是上面所描述的情形(153节)就发生在他们身上。这个深渊下面还有一个深渊,住在那里的人以同样的方式确认唯信称义与得救,不过,他们独自在灵里时就否认神,并发自内心嘲笑教会的神圣事物。他们在那里除了争吵、把自己的衣服撕成碎片、爬上桌子、跺脚、互相辱骂争斗外,就没别的事干了;由于在那里谁也不许伤害他人身体,所以他们只好用嘴巴和拳头来威胁。这个深渊污秽肮脏,不过,此处不论述那里的环境。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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