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7

417.对此,我补充

417.对此,我补充这则记事: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在想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灵界所看到的动物并非动物,而是那里的人之情感和相应思维的对应。于是我往前走近,当靠近时,动物的样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人。并且显明: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的人;组成绵羊群的,则是那些认为仁与信为一,正如良善与真理为一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对话,说:“你们为何这样聚集?”他们主要是神职人员,曾以学识上的名声为荣耀,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会议,因为他们听说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得到正确理解,其实保罗在此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定的行为。我们也可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他指责犹太化,尽管彼得也知道没有人因律法的行为而称义(加拉太书2:14-16);而且,保罗还对信的律法与行为的律法(罗马书3:27)、犹太人与外邦人(罗马书3:29,9:24;加拉太书2:14,15)、受割礼与未受割礼的(罗马书2:25-27;3:30;4:9,19等)作了区分,受割礼的是指犹太教徒,和其它地方一样;他还用下列这些话作了总结: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他所说的这些话都在罗马书(3:27-31)的一系列经文中;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此外他还说了许多其它事;由此明显可知,保罗拒绝无好行为之信,正如雅各书中所言(雅各书2:17-26)。
保罗所指的是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定的行为,我们可通过以下考虑进一步来证实: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所有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的行为”。我们从以下经文发现这一事实: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18等)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利未记7:1)
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7:11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利未记13:59;14:2,54,57)
这是患漏症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11-12,26;路加福音2:22;24:44;约翰福音1:45;7:22-23;8:5及其它地方)。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凭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 因而不是凭唯信。他们声称这就是他们被召集的原因。
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便退后;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看似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起,但他们背对着绵羊群。他们在深入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不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额上的角,惊奇地发现,它们的角有时向前向上伸,有时弯向后背,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都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外形。于是,我再次接近他们,询问发生何事。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仁爱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正如树结果子那样。这时,头顶上一阵电闪雷鸣。随即一位天使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别听他们的!他们仍未从先前的信中退出,就是信父神为了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这样的信不是对主之信;信也不是树,人才是树;唯有悔改并注目于主,你们才会有信;在此之前的信并非信,里头没有丝毫生命。”然后,角弯向后背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之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并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告诉你们,豺狼就要来,把他们掳走,而你们也难以幸免。”
不过,绵羊分成两群,并且左边那群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都面面相觑,说:“我们还是和先前的同伴谈谈吧。”于是,左手边的羊群对右手边的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信与仁不是为一,正如树与果为一吗?树经由枝延伸到果。倘若折断那连接树和果子的枝子,那果子不也就没有了吗?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于是,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而其余的人向牧师使眼色,暗示那些人说的不错。于是,牧师就回答说的确如此,因为信靠果子得以保全;但他们不会说,信延续到果子里。
接着,右边绵羊群中的牧师有一位起身说:“他们对你们回答说是这样,但对自己的同伴却说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于是他们又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教导的,不是他们所想的?”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行的仁之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根本就不是善,乃是恶,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拯救自己,将那唯一救主的功与义据为己有;人能在其中感觉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好行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自己声称来自人的好行为不受祝福,反受诅咒,说这样的人配下地狱,不配上天堂。”
但左边的羊群说:“你错怪他们了。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地传讲仁及其行为吗?他们还将这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想到道德的仁爱,及其社会和政治意义上的良善,将这些称为信之良善,然而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同样能做出这些善行,并且形式上一模一样。所以,他们一致声称:没有人能靠任何行为得救,唯有靠着信。我们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棵苹果树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好比这树通过延伸结出那些苹果,那么这些苹果就会从内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能结葡萄;但如果人真得行出属灵的良善,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那样,那么他只会产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又问:“他们的仁之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子,是怎样的性质?”他回答说:“它们是看不见的,来自圣灵、在人的里头,人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们说:“即便人对此一无所知,也定然有某种联结吧,要不然,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那时,那些不可察觉的良善通过某种间接的流注被注入到人的自愿行为中,比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志向、灵感、激励和奋发;通过思考时的一点默示和由此而来的劝诫、悔罪、因而通过良知,以及由此而来的或像小孩子或像智者那样遵行十诫和圣言的一股冲动和顺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某种其它东西。”
但这位牧师回答说:“不!就算他们声称通过这类方法会产生联结,因为好行为是因着信,他们在讲道时仍会以这种方式充满这些话,即:最终结果是,它们不是从信发出的;然而,有些人会坚持这类行为是信的迹象,而不是信与仁结合的纽带。有的通过圣言设想出一种联结。”这时他们说:“当人自发自愿地照着圣言行事时,不就有了联结吗?”但他回答说:“他们并非此意,而是唯独将其归因于聆听圣言,因此并非归因于对圣言的理解,唯恐有什么东西会通过理解力明明地进入人的思维和意愿。他们断言,人里面但凡自发自愿之物都是邀功的,人在属灵的事上和木头一样,不能开始、意愿、思考、理解、相信、运作和配合任何事。不过,若圣灵通过信流入讲道者的话语中,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这些是口的行动,而非身体的行动;同样因为人凭信与神行动,却凭仁与人行动。”
但当他们中的一员听到说这种联结仅仅通过聆听圣言,而不用理解圣言就能成就时,愤慨地说:“难道这就是唯独靠着圣灵而理解圣言的方法?而人在会众中却别过脸去,或像一根柱子那样坐着充耳不闻,或睡着了,或仅仅通过圣言书卷的发散物就行了。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此后,右边羊群中有一个人在判断力上胜过其余人,他请求大家听他一言,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如今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一醉方休。’但另一人问他:‘你用自己的右手端起自己的酒杯来喝吗?’他回答说:‘不!是用看不见的手和看不见的酒杯。’另一人则回应:‘那你肯定醉不了。’”稍后这人又说:“恳请你们听我说。我跟你们说,当从所理解的圣言饮用葡萄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出自主吗?主不是因此而在其中吗?那么,你们若通过圣言行善,不就是通过主、通过祂的话和旨意行善吗?若你们同时仰望主,祂还会引领你们,使你们行善,祂也会透过你们去行善,以致你们如同凭自己行善。奉王的话和旨意去办事时,有谁会说:‘我是照着自己的话或命令、按我自己的意愿这样做的?’”说完这番话,他转向那些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神的仆人啊,不要将羊群引入歧途。”
听到这些话,左边绵羊群大部分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绵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还说:“这些话我们闻所未闻。我们是牧人,不能撇下这些绵羊。”于是,他们也随同退出来,并说:“此人所言极是。凡通过圣言、因而通过主、照祂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照王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何一直找不到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与行为的结合,这乃是天意。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这种结合无法给出;事实上,他们的信不是对主之信,因为主就是圣言,因而它也不是来自圣言的信。”但其余的牧师却离开了,边挥帽子边喊:“唯有信!唯有信!唯信长存!”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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