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7.对此,我补充这则记事:
我在灵界看见两群羊,一群山羊,一群绵羊。我在想他们是谁,因为我知道,灵界所看到的动物并非动物,而是那里的人之情感和相应思维的对应。于是我往前走近,当靠近时,动物的样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人。并且显明:组成山羊群的,是那些确认唯信称义的人;组成绵羊群的,则是那些认为仁与信为一,正如良善与真理为一的人。
然后,我与那些看似山羊的人对话,说:“你们为何这样聚集?”他们主要是神职人员,曾以学识上的名声为荣耀,因为他们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他们说,他们聚集起来是要召开一次会议,因为他们听说保罗的话,即“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行为”(罗马书3:28)没有得到正确理解,其实保罗在此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定的行为。我们也可从保罗对彼得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他指责犹太化,尽管彼得也知道没有人因律法的行为而称义(加拉太书2:14-16);而且,保罗还对信的律法与行为的律法(罗马书3:27)、犹太人与外邦人(罗马书3:29,9:24;加拉太书2:14,15)、受割礼与未受割礼的(罗马书2:25-27;3:30;4:9,19等)作了区分,受割礼的是指犹太教徒,和其它地方一样;他还用下列这些话作了总结: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他所说的这些话都在罗马书(3:27-31)的一系列经文中;在前一章他还说: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此外他还说了许多其它事;由此明显可知,保罗拒绝无好行为之信,正如雅各书中所言(雅各书2:17-26)。
保罗所指的是摩西律法为犹太人所定的行为,我们可通过以下考虑进一步来证实:在摩西五经中,为犹太人制定的所有典章律例都被称为“律法”,因而都是“律法的行为”。我们从以下经文发现这一事实: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6:14,18等)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利未记7:1)
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利未记7:11等)
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等)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利未记13:59;14:2,54,57)
这是患漏症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这是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为王定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实际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申命记31:9,11-12,26;路加福音2:22;24:44;约翰福音1:45;7:22-23;8:5及其它地方)。对此,他们还补充说,他们在保罗书信中看到,要照十诫的律法生活,凭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1), 因而不是凭唯信。他们声称这就是他们被召集的原因。
为了不打扰他们,我便退后;然后从远处看,他们又看似山羊了,时而躺卧,时而站起,但他们背对着绵羊群。他们在深入思考时,似乎躺下了;得出结论时,似乎站起来了。不过,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额上的角,惊奇地发现,它们的角有时向前向上伸,有时弯向后背,最后完全转向后背。就在这时,他们突然都转向绵羊群,但仍是山羊的外形。于是,我再次接近他们,询问发生何事。他们回答说,他们已经得出结论:唯有信产生仁爱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正如树结果子那样。这时,头顶上一阵电闪雷鸣。随即一位天使出现在两群羊之间,他对着绵羊群喊叫:“别听他们的!他们仍未从先前的信中退出,就是信父神为了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这样的信不是对主之信;信也不是树,人才是树;唯有悔改并注目于主,你们才会有信;在此之前的信并非信,里头没有丝毫生命。”然后,角弯向后背的山羊想靠近绵羊。但站在他们之间的天使将绵羊一分为二,并对左边的绵羊说:“加入山羊行列吧!只是我告诉你们,豺狼就要来,把他们掳走,而你们也难以幸免。”
不过,绵羊分成两群,并且左边那群听到天使的警告后,他们都面面相觑,说:“我们还是和先前的同伴谈谈吧。”于是,左手边的羊群对右手边的说:“你们为何离弃我们的牧人?信与仁不是为一,正如树与果为一吗?树经由枝延伸到果。倘若折断那连接树和果子的枝子,那果子不也就没有了吗?问问我们的牧师是不是这样。”于是,他们就问牧师,牧师们环顾其余的人,而其余的人向牧师使眼色,暗示那些人说的不错。于是,牧师就回答说的确如此,因为信靠果子得以保全;但他们不会说,信延续到果子里。
接着,右边绵羊群中的牧师有一位起身说:“他们对你们回答说是这样,但对自己的同伴却说不是这样;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想法。”于是他们又问:“那他们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们教导的,不是他们所想的?”他回答说:“不!他们认为,人为了得救或永生所行的仁之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根本就不是善,乃是恶,因为人想靠自己的行为拯救自己,将那唯一救主的功与义据为己有;人能在其中感觉到自己意愿的一切好行为都是如此。所以他们自己声称来自人的好行为不受祝福,反受诅咒,说这样的人配下地狱,不配上天堂。”
但左边的羊群说:“你错怪他们了。他们不是在我们面前明明地传讲仁及其行为吗?他们还将这行为称为信的行为。”他回答说:“你们不明白他们的讲道;只有在场的神职人员才会留意和明白。他们只想到道德的仁爱,及其社会和政治意义上的良善,将这些称为信之良善,然而它们根本就不是。因为无神论者同样能做出这些善行,并且形式上一模一样。所以,他们一致声称:没有人能靠任何行为得救,唯有靠着信。我们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棵苹果树结出苹果;但如果一个人为了得救而行善,就好比这树通过延伸结出那些苹果,那么这些苹果就会从内腐烂,生满虫子。他们还说,葡萄树能结葡萄;但如果人真得行出属灵的良善,就像葡萄树结出葡萄那样,那么他只会产出野葡萄。”
然后,他们又问:“他们的仁之善或行为,也就是信的果子,是怎样的性质?”他回答说:“它们是看不见的,来自圣灵、在人的里头,人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们说:“即便人对此一无所知,也定然有某种联结吧,要不然,它们怎能被称为信的行为呢?或许那时,那些不可察觉的良善通过某种间接的流注被注入到人的自愿行为中,比如通过意愿的某种情感、志向、灵感、激励和奋发;通过思考时的一点默示和由此而来的劝诫、悔罪、因而通过良知,以及由此而来的或像小孩子或像智者那样遵行十诫和圣言的一股冲动和顺从,或通过具有类似性质某种其它东西。”
但这位牧师回答说:“不!就算他们声称通过这类方法会产生联结,因为好行为是因着信,他们在讲道时仍会以这种方式充满这些话,即:最终结果是,它们不是从信发出的;然而,有些人会坚持这类行为是信的迹象,而不是信与仁结合的纽带。有的通过圣言设想出一种联结。”这时他们说:“当人自发自愿地照着圣言行事时,不就有了联结吗?”但他回答说:“他们并非此意,而是唯独将其归因于聆听圣言,因此并非归因于对圣言的理解,唯恐有什么东西会通过理解力明明地进入人的思维和意愿。他们断言,人里面但凡自发自愿之物都是邀功的,人在属灵的事上和木头一样,不能开始、意愿、思考、理解、相信、运作和配合任何事。不过,若圣灵通过信流入讲道者的话语中,那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这些是口的行动,而非身体的行动;同样因为人凭信与神行动,却凭仁与人行动。”
但当他们中的一员听到说这种联结仅仅通过聆听圣言,而不用理解圣言就能成就时,愤慨地说:“难道这就是唯独靠着圣灵而理解圣言的方法?而人在会众中却别过脸去,或像一根柱子那样坐着充耳不闻,或睡着了,或仅仅通过圣言书卷的发散物就行了。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此后,右边羊群中有一个人在判断力上胜过其余人,他请求大家听他一言,说:“我曾听一个人说:‘我种了一个葡萄园。如今我要喝这葡萄酒,直到一醉方休。’但另一人问他:‘你用自己的右手端起自己的酒杯来喝吗?’他回答说:‘不!是用看不见的手和看不见的酒杯。’另一人则回应:‘那你肯定醉不了。’”稍后这人又说:“恳请你们听我说。我跟你们说,当从所理解的圣言饮用葡萄酒。主就是圣言,难道你们不知道吗?圣言不是出自主吗?主不是因此而在其中吗?那么,你们若通过圣言行善,不就是通过主、通过祂的话和旨意行善吗?若你们同时仰望主,祂还会引领你们,使你们行善,祂也会透过你们去行善,以致你们如同凭自己行善。奉王的话和旨意去办事时,有谁会说:‘我是照着自己的话或命令、按我自己的意愿这样做的?’”说完这番话,他转向那些神职人员说:“你们这些神的仆人啊,不要将羊群引入歧途。”
听到这些话,左边绵羊群大部分退出来,加入右边的绵羊群。这时,一些神职人员还说:“这些话我们闻所未闻。我们是牧人,不能撇下这些绵羊。”于是,他们也随同退出来,并说:“此人所言极是。凡通过圣言、因而通过主、照祂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照王的话和旨意行事的人,谁会说:‘我是出于自己做这一切的呢?’现在我们明白了为何一直找不到教会团体所承认的信与行为的结合,这乃是天意。它不可能被找到,因为这种结合无法给出;事实上,他们的信不是对主之信,因为主就是圣言,因而它也不是来自圣言的信。”但其余的牧师却离开了,边挥帽子边喊:“唯有信!唯有信!唯信长存!”
803a.“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这从“权柄”、“支派”、“舌头”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是指统治;“支派”是指总体上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9, 330, 430—431, 454, 657节);“舌头”是指教会的教义,以及承认和宗教(参看AE 330, 455, 625, 657节),在此是指信之真理;“民族”是指爱之良善,也指爱的教义,因而教会的教义(参看AE 175, 331, 625, 657节)。由此可见,“也赐给兽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表示对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并信与爱的教义的统治。由于这“兽”表示被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证实并确立的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所以可推知,统治权给了这信,以统治教会的一切和教义。这统治权给了这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唯信是在各教会中掌权的普遍原则;因为它被视为得救的基本手段。这从教会的教义,以及教会之人的口头承认,一般从他们的生活,也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仁和爱,因而不知道什么是作为。由于这是分离之信的统治,所以它也统治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并通过歪曲、败坏和玷污它们而消灭它们;因为这信在哪里掌权,哪里就不再有任何良善,随之不再有任何真理。
我们知道,来自爱的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因此它是教会教义的原则。但由于知道一个人如何能处于光照,以至于学习必须构成其信的真理,又如何能处于情感,以至于实行必须构成其爱的良善,因而知道自己的信是不是信之真理,自己的爱是不是对良善的爱十分重要,所以这一切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让他每天读圣言,读一章或两章,从教师那里,从讲道中学习其宗教信条,尤其让他学习,神是一位,主是天地的神(约翰福音3:35; 17:2; 马太福音11:27; 28:18),圣言是神圣的,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
(2)让他从圣言、老师和讲道中学习,什么样的作为是罪,它们尤其是通奸、偷盗、谋杀、假见证,以及十诫提到的其它各种行为;同样学习,淫荡和淫秽的想法也是通奸,欺诈和非法所得也是偷盗,仇恨和报复也是谋杀,谎言和亵渎也是假见证;等等。让他从幼年时期到青春期学习这一切。
(3)当人开始独立思考时(他长大后,即青春期之后就是这种情况),对他来说,第一和首要的事必须是停止作恶,因为它们是反对圣言,因而反对神的罪;他若作恶,就不会得永生,而是得地狱;后来,随着年龄增长,他必须如同受到诅咒一样避开它们,必须在思维和意图上远离它们。但为了停止作恶,避开并厌恶它们,他必须向主祈求帮助。他必须停止、避开并厌恶的罪主要是通奸、欺诈、非法所得、仇恨、报复、谎言、亵渎和骄傲自大。
(4)人在何等程度上停止这些邪恶,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与主的交流便在何等程度上赐给他,与天堂的结合也在何等程度上实现。随着罪恶被移除,主就进入,天堂则随主一同进入;因为这些罪恶及其虚假是唯一的障碍。原因在于,人处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于是,地狱从这一边行动,天堂从那一边行动;因此,来自地狱的邪恶被移除到何等程度,来自天堂的良善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启示录3:20)
但如果人停止作这些邪恶是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圣言,因而反对神,那么天堂与他的结合是不会实现的,因为他的停止来自自我,而不是来自主。主在圣言中,甚至于被称为圣言(约翰福音1:1–4),因为圣言来自祂;因此,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通过圣言实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
(5)人停止这些罪到何等程度,良善的情感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此,他停止通奸到何等程度,贞洁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欺诈和非法获利到何等程度,诚实和公义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仇恨和报复到何等程度,仁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谎言和亵渎到何等程度,真理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他停止骄傲自大到何等程度,在神面前谦卑,并爱邻如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等等。由此可推知,避开邪恶就是行善。
(6)人处于这些良善的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他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这些情感行事,就在何等程度上行善,因为他是出于主,而不是出于自我做这些事。在这种情况下,他出于贞洁、诚实、公义、仁爱和真理行事,在神面前谦卑;没有人能凭自己出于这些来行事。
(7)主赐予处于它们,并出于它们行事之人的属灵情感是认识和理解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再加上意愿和实行它们的情感,以及积极与虚假和邪恶争战,无论是自己身上的,还是其他人身上的,并驱散它们的情感。人由此获得信和爱,也由此获得聪明和智慧。
(8)只有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其它方式,人才得到改造;他知道和相信真理,并意愿和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重生,并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他的信和爱。
803b.如果邪恶没有因它们是罪而被移除,那么人所思、所说、所愿和所行的一切在神面前既不是良善,也不是真理,无论它们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多么像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它们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人,因为它们源于对人和世界的爱,这爱在它们里面。如今大多数人以为,他们若有信,生活虔诚并行善,就会上天堂;然而,他们没有因邪恶是罪而厌恶邪恶,从而要么犯下它们,要么相信它们是允许的;那些相信它们是允许的之人在得到机会时,就会犯下它们。但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信不是信,他们的虔诚不是虔诚,他们的良善也不是良善;因为它们是从内在隐藏在人里面的污秽流出来的,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一切,或说获得其一切品质。因为主说:
你们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能履行律法的一切,多多给予穷人,向无父的和寡妇行善,事实上也把食物给饥饿的人,又给口渴的喝,收留陌生人,给赤身露体的人衣服穿,看望病人和坐监的,竭力传福音,使外邦人归信,常去圣殿,虔诚地听讲道,每年都经常参加圣餐礼,花时间祷告,以及做其它事,而内在没有从仇恨和报复、狡诈和恶意、不诚实和不公义、通奸的肮脏快乐、对自我的爱和随之对统治的爱,并自我聪明的骄傲、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其它邪恶及其虚假中洁净,那么这一切作为都是虚伪的,是来自这个人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而另一方面,当内在洁净时,同样是这些作为,却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人里面的主,人因处于对做这些作为的信和爱,故会理所当然地做它们。此处所说的,已经通过灵界的上千个例子向我证明了。我在那里听说,许多人被恩准回想起他们在世上的生活行为,列举他们曾经行过的良善;但当他们的内在被打开时,却发现它充满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于是就向他们揭示:他们所列举的良善都是从自我做的,因为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它们充满从他们的内层流出的邪恶;因此,它们看上去要么像被火烧焦了,要么像被烟熏黑了。
但对那些从圣言放弃行恶,后来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是罪,违反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这些人的作为也感觉像是从自我做的,但它们都是良善,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白雪和白羊毛(以赛亚书1:12–18)。这些就是圣言中的作为所指的作为,这些作为决不能与信分离;因为与它们分离的信是死的,死的信是出于一种邪恶的爱而对虚假的信;或者它是对一件事是真的或就是如此的概念或思维,而生活仍是邪恶的。出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从圣言放弃邪恶不会洁净内在人,这一点从恶行的起源和善行的起源明显看出来。例如,如果一个人放弃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尊敬,害怕贫穷、贪婪或贪欲所造成的伤害,害怕因这些染上疾病,害怕在家里和妻子吵架,随之导致生活不安宁,害怕遭到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殴打;因为要么由滥用、年纪,要么由性无能造成的虚弱,事实上,甚至因为属世的良善和随之道德的良善,也就是说,因不得体和不体面,等等,并且只为这些原因而贞洁地生活,那么他从内层仍是不贞洁的,并且如果他不是出于属灵之信,也就是相信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对神的敬畏和对邻之爱而放弃它们,那么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其它所有情况也是如此。
从现在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什么是内在和外在,以及什么是信和爱;也就是说,当人的内在以刚才所描述的方式从邪恶中洁净时,信和爱才是他的;如果内在不洁净,它们就不是他的,或说不在他里面;哪里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天堂,哪里没有信和爱,哪里就有地狱。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下文(AE 8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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