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6

416.“大声说,祸

416.“大声说,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诅咒状态表示最深切的哀悼。“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的哀悼;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的哀悼。“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因为重复三次,或增至三倍构成最高级,“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和完全(AR 505节)。“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拥有圣言,并由此认识主的教会中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R 285节)。“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检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哀悼的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为他人现在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而哀悼;马太福音:
法利赛人和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又: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烈酒的人有祸了。那些牵罪孽的人有祸了。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有祸了。那些勇于饮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11, 18, 20, 21, 22;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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