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第三

414.“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他们里面不再有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任何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不发光”是指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是指没有来自月亮和星星的光。“光”一般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星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像白天的阳光;圣言的属世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则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也流入它的属世意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甚至光照那些在阅读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时,对属灵意义一无所知的人;但它光照属灵人,就像阳光光照眼睛;而它光照属世人,就像月光和星光光照眼睛。每个人都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他用来打开其理性官能的真正真理而被光照。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发光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诗篇:
耶和华造了大光,造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又: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也必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 21, 25, 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们知道,所指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诠释启示录 #582

582.“用来伤害”

582.“用来伤害”表示他们就这样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这从“伤害”的含义清楚可知,“伤害”是指通过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或谬误的推理扭曲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在异象中看见的“马”(这话是指着它们的尾巴来说的)表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对圣言的歪曲(参看AE 575节)。从约翰看见这些马的方式可以清楚看出天上的代表性表象是何性质和品质,即:那里的情感当以动物来代表时,就以诸如在我们的世界所看到的那些动物的形式出现;然而,就它们的部位,尤其脸而言,处处都具有多样性,其细节由于对应而表示与被代表的情感有关的各种事物。例如,此处看见的是马,马的头像狮子的头,它们的尾巴像蛇的尾巴,有头,骑在马上的有火胸甲,风信子石或蓝宝石和硫磺。
在灵界每天都会看到各种形式的动物,我也经常看到它们。人若有对应的知识,就能知道每种动物表示什么。因为从天使的心智流出的一切情感都在他们眼前呈现为存在于地上、空中和海里的各种动物的形像,同样呈现为地上植物界中的一切事物和地上矿物界中的一切事物的形像。这就是为何我们世界上的这些事物成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存在于灵界,是因为灵界有内层和外层的属灵事物;内层属灵事物是诸如属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或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良善智慧的一切;外层属灵事物则被主如此创造,以至于作为衣服披在内层属灵事物上;当这些穿上衣服,并被投入时,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些形式就开始存在;因此,内层属灵事物最后终止于这些形式,并在它们里面拥有自己的终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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