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4.“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他们里面不再有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任何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不发光”是指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是指没有来自月亮和星星的光。“光”一般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星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像白天的阳光;圣言的属世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则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也流入它的属世意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甚至光照那些在阅读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时,对属灵意义一无所知的人;但它光照属灵人,就像阳光光照眼睛;而它光照属世人,就像月光和星光光照眼睛。每个人都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他用来打开其理性官能的真正真理而被光照。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发光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诗篇:
耶和华造了大光,造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又: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也必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 21, 25, 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们知道,所指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1176.“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所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们的人都利用它们来获利。这从“祸哉,祸哉”、“大城”、“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和“有船在海中”的含义清楚可知:“祸哉,祸哉”是指哀悼(对此,参看AE 1165节);“大城”是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参看AE 1134节);“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是指通过这些手段获利;“有船在海中”是指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些。“凡有船在海中的”与启18:17中的“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些人表示所有自以为处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之人(可参看AE 1170节)。
(续)
圣治作用于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愿的情感,通过自由以他自己的情感引导他,把他从这种情感引入与它接近并相关的另一种情感,并且圣治的引导如此难以察觉,以至于人不知道它是如何运作的,事实上几乎不知道还有圣治这回事;因此,许多人否认圣治,并确认反对它。这源于世上所存在和发生的各种原因;例如,恶人的诡计和欺诈得逞;不敬虔的行为盛行;地狱的存在;理解力在属灵事物上是盲目的,由此产生了如此多的异端,其中每一种都源于一个首领,传播到各会众和民族,从而成为永久性的,如教皇派、路德派、加尔文派、墨兰顿派、摩拉维亚派、阿里乌派、苏西尼派、贵格会、狂热派,甚至犹太教;自然主义和无神论也在其中。伊斯兰教,以及异教则在欧洲之外盛行,遍及许多王国,其中有各种各样的敬拜;在有些情况下,则根本没有敬拜。
所有不出于神性真理思想这些问题的人,都在心里说,没有圣治;那些在这一点上犹豫不决的人的确主张圣治的存在,但却说,它只是普遍的,或总体的。当这两类人听说,圣治在人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上运作时,他们都要么不注意,要么对这个真理几乎不感兴趣。那些不注意的人把它抛在身后,转身离开;而那些给予一点关注的人也像其他人那样转身离开,他们转过脸来,只是想看看它里面有什么东西没有;当他们看见它时,就对自己说:“原来如此。”后一种人中的一些人只是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肯定这一真理。由于重要的是,要驱散由无知产生的盲目,或因光的缺乏而导致的幽暗,所以我们被允许看到: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
(2)尽管如此,主仍规定,人可以通过他作为其宗教从这个源头所接受的那些事物被改造并得救。
(3)主为每个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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