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日头的三分之一部分,月亮的三分之一部分,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部分黑暗了”表由于源自虚假的邪恶和源自邪恶的虚假,他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信,或任何真理。“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400节);“日头”表示爱(53节);“月亮”表示聪明和信(332节);“星辰”表示对取自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认知(51节);“黑暗”表示由于源自虚假的邪恶和源自邪恶的虚假而不得看见或知道。源自虚假的邪恶出现在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虚假,并确认它们,直到这些虚假看似真理的人身上;当他们照之生活时,就是出于虚假,或虚假的邪恶而行恶。而拥有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则是那些不将恶视为罪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属世人,特别是通过圣言进行推理,确认恶不是罪的人。确认本身就是源自邪恶的虚假,被称为邪恶的虚假。
“黑暗”(或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光表示真理;当光被熄灭时,黑暗就来了。为了证实这一点,我们先引用类似启示录此处所论到“日月星”以及由于它们熄灭而产生黑暗的这些话的经文: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1,23)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盖;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10)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发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马可福音13:24,25)
只要将思想提升一下,谁看不出这些地方所说的并非世上的日月星辰?
“黑暗”或“幽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想望耶和华日子的有祸了;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20)
耶和华的日子必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那日,祂必俯察下地,看哪,尽是黑暗;光必因毁坏而变暗。(以赛亚书5:30; 8:22)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和华使黑暗来到以先,当将荣耀归给祂,我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变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我们指望亮光,不料,却是黑暗;指望光明,却行在幽暗中;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10)
祸哉,那些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大光。(以赛亚书9:2;马太福音4:16);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路加福音1:78,79)
你若将你的灵魂给予饥饿的人,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那日,瞎子的眼必从迷蒙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42:16; 49:9)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抓住你们;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46)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迦书7:8)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1:4-5)
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啊。(马太福音6:23;路加福音11:34-36)
这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地方,“黑暗”表示要么由对真理的无知,要么由宗教信仰的虚假原则,要么由邪恶的生活所产生的虚假。论到那些陷入宗教信仰的虚假,并因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主说,他们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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