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3

413.“日头的第三

413.“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他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信,也不知道任何真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日头”表示爱(AR 53节);“月亮”表示聪明和信仰(AR 332节);“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AR 51节);“黑暗”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而不被看见或知道。源于虚假的邪恶在那些采用宗教的虚假,并确认它们,直到这些虚假看似真理的人中间;当他们照之生活时,就出于虚假或虚假之邪恶而行恶。而那些不视恶为罪的人拥有源于邪恶的虚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尤其从圣言来确认邪恶不是罪的人,更是如此。确认本身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被称为邪恶之虚假。
“黑暗或暗”之所以表示这些虚假,是因为光表示真理;当光被熄灭时,黑暗就来了。为证实这一点,我们先引用一些经文,其中的话与启示录在此论到“日月星辰”,以及因它们熄灭而产生的黑暗的那些话很相似;约珥书: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 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 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发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25)
若提升心智,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日月星辰?
“黑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以赛亚书:
那日,祂必俯察下地,看哪,尽是黑暗;光明必因毁坏而变黑暗。(以赛亚书5:30; 8:22)
又: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利米书:
在耶和华造成黑暗以先,当将荣耀归给祂;我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以赛亚书: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10)
又:
祸归于那些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大光。(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向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路加福音1:78, 79)
以赛亚书:
你若将你的灵魂给饥饿的人,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又:
到那日,瞎子的眼必从幽暗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42:16; 49: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抓住你们;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46)
弥迦书: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迦书7:8)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1:4-5)
马太福音:
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啊。(马太福音6:23; 路加福音11:34-36)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地方,“黑暗”表示要么由对真理的无知,要么由宗教的虚假原则,要么由邪恶的生活产生的虚假。论到那些处于宗教的虚假,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主说,他们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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