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3

413.“日头的第三

413.“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他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信,也不知道任何真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日头”表示爱(AR 53节);“月亮”表示聪明和信仰(AR 332节);“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AR 51节);“黑暗”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而不被看见或知道。源于虚假的邪恶在那些采用宗教的虚假,并确认它们,直到这些虚假看似真理的人中间;当他们照之生活时,就出于虚假或虚假之邪恶而行恶。而那些不视恶为罪的人拥有源于邪恶的虚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尤其从圣言来确认邪恶不是罪的人,更是如此。确认本身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被称为邪恶之虚假。
“黑暗或暗”之所以表示这些虚假,是因为光表示真理;当光被熄灭时,黑暗就来了。为证实这一点,我们先引用一些经文,其中的话与启示录在此论到“日月星辰”,以及因它们熄灭而产生的黑暗的那些话很相似;约珥书: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 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 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发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25)
若提升心智,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日月星辰?
“黑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以赛亚书:
那日,祂必俯察下地,看哪,尽是黑暗;光明必因毁坏而变黑暗。(以赛亚书5:30; 8:22)
又: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利米书:
在耶和华造成黑暗以先,当将荣耀归给祂;我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以赛亚书: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10)
又:
祸归于那些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大光。(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向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路加福音1:78, 79)
以赛亚书:
你若将你的灵魂给饥饿的人,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又:
到那日,瞎子的眼必从幽暗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42:16; 49: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抓住你们;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46)
弥迦书: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迦书7:8)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1:4-5)
马太福音:
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啊。(马太福音6:23; 路加福音11:34-36)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地方,“黑暗”表示要么由对真理的无知,要么由宗教的虚假原则,要么由邪恶的生活产生的虚假。论到那些处于宗教的虚假,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主说,他们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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