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3

413.“日头的三分

413.“日头的三分之一部分,月亮的三分之一部分,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部分黑暗了”表由于源自虚假的邪恶和源自邪恶的虚假,他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信,或任何真理。“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400节);“日头”表示爱(53节);“月亮”表示聪明和信(332节);“星辰”表示对取自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认知(51节);“黑暗”表示由于源自虚假的邪恶和源自邪恶的虚假而不得看见或知道。源自虚假的邪恶出现在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虚假,并确认它们,直到这些虚假看似真理的人身上;当他们照之生活时,就是出于虚假,或虚假的邪恶而行恶。而拥有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则是那些不将恶视为罪的人,尤其那些通过属世人,特别是通过圣言进行推理,确认恶不是罪的人。确认本身就是源自邪恶的虚假,被称为邪恶的虚假。
“黑暗”(或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光表示真理;当光被熄灭时,黑暗就来了。为了证实这一点,我们先引用类似启示录此处所论到“日月星”以及由于它们熄灭而产生黑暗的这些话的经文: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1,23)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盖;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10)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发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马可福音13:24,25)
只要将思想提升一下,谁看不出这些地方所说的并非世上的日月星辰?
“黑暗”或“幽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想望耶和华日子的有祸了;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20)
耶和华的日子必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那日,祂必俯察下地,看哪,尽是黑暗;光必因毁坏而变暗。(以赛亚书5:30; 8:22)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和华使黑暗来到以先,当将荣耀归给祂,我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变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我们指望亮光,不料,却是黑暗;指望光明,却行在幽暗中;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10)
祸哉,那些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大光。(以赛亚书9:2;马太福音4:16);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路加福音1:78,79)
你若将你的灵魂给予饥饿的人,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那日,瞎子的眼必从迷蒙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42:16; 49:9)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抓住你们;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46)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迦书7:8)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1:4-5)
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啊。(马太福音6:23;路加福音11:34-36)
这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地方,“黑暗”表示要么由对真理的无知,要么由宗教信仰的虚假原则,要么由邪恶的生活所产生的虚假。论到那些陷入宗教信仰的虚假,并因此陷入生活的邪恶之人,主说,他们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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