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他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信,也不知道任何真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日头”表示爱(AR 53节);“月亮”表示聪明和信仰(AR 332节);“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AR 51节);“黑暗”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而不被看见或知道。源于虚假的邪恶在那些采用宗教的虚假,并确认它们,直到这些虚假看似真理的人中间;当他们照之生活时,就出于虚假或虚假之邪恶而行恶。而那些不视恶为罪的人拥有源于邪恶的虚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尤其从圣言来确认邪恶不是罪的人,更是如此。确认本身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被称为邪恶之虚假。
“黑暗或暗”之所以表示这些虚假,是因为光表示真理;当光被熄灭时,黑暗就来了。为证实这一点,我们先引用一些经文,其中的话与启示录在此论到“日月星辰”,以及因它们熄灭而产生的黑暗的那些话很相似;约珥书: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 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 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发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25)
若提升心智,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日月星辰?
“黑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以赛亚书:
那日,祂必俯察下地,看哪,尽是黑暗;光明必因毁坏而变黑暗。(以赛亚书5:30; 8:22)
又: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利米书:
在耶和华造成黑暗以先,当将荣耀归给祂;我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以赛亚书: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10)
又:
祸归于那些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大光。(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向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路加福音1:78, 79)
以赛亚书:
你若将你的灵魂给饥饿的人,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又:
到那日,瞎子的眼必从幽暗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42:16; 49: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抓住你们;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46)
弥迦书: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迦书7:8)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1:4-5)
马太福音:
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啊。(马太福音6:23; 路加福音11:34-36)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地方,“黑暗”表示要么由对真理的无知,要么由宗教的虚假原则,要么由邪恶的生活产生的虚假。论到那些处于宗教的虚假,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主说,他们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455.下面有关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有助于说明恶人的内在人和善人的内在人各自是何性质,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天使结合。地狱出于其爱而沉溺于一切邪恶的乐趣,如仇恨、报复、杀戮的乐趣,劫掠和偷盗的乐趣,诅咒与亵渎的乐趣,以及否认神的存在和亵渎圣言的乐趣。这些乐趣全都隐藏在人的欲望当中,以致他没有反思它们。这些乐趣使他的欲望燃烧起来,如同点燃的火把,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所指的。然而,天堂的乐趣是爱邻爱神的乐趣。
由于地狱的乐趣与天堂的乐趣完全对立,所以它们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天堂的乐趣从上面灌注到这个鸿沟中,而地狱的乐趣则从下面涌入它里面。活在世上时,人就在这鸿沟的中间,以便他处于平衡中,从而自由地转向天堂或地狱。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深渊”(路加福音16:26)指的就是这个鸿沟。
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恶人当中爱的友谊是何性质。就外在人而言,它是装腔作势,假装道德,以便布下网罗,寻找机会满足其爱的乐趣,其内在人则因这乐趣而灼烧。只有对法律的畏惧,以及由此对其名声和生命的畏惧能拦住他们,制止他们的行为。所以,他们的友谊就像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蝰蛇,蜂蜜蛋糕中的幼鳄,草丛中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每个人的友谊。不过,在那些认同邪恶的人,诸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当中,只要他们齐心合意去掠夺,友谊就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会象亲兄弟那样彼此拥抱,一起大吃大喝,唱歌跳舞,合谋去毁灭其他人;然而,每个人内心看待自己的同伴,如同仇敌看待仇敌;狡猾的强盗甚至在自己的同伴身上看出这一点,因而很怕他。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仇恨。
455a.凡未公开站在作恶者这一边,或去抢劫,相反,却象好公民那样过着文明道德的生活,以各种方式服务他人,然而没有遏制居于属世人的欲望之人,都以为他的友谊不是这样的。但我通过灵界众多例子确实得知,这类友谊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所有拒绝信和藐视教会神圣事物,认为它们对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仅适用于普通百姓的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的地狱之爱的乐趣就像树皮包裹的阴燃原木中的火那样隐藏起来;有的像灰烬下的煤炭;有的则像被火点燃后燃烧起来的蜡烛等等。这就是每一个发自内心拒绝宗教事物之人。他们的内在人处于地狱,只要仍活在尘世(这时,他们由于外在所表现出的道德而未意识到这一点),除了自己和自己的子女外,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他们对待其他人要么心怀蔑视,这时他们就像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心怀仇恨,这时他们就像注视着要吞食的狗的狼。作出以上陈述是为了通过仁爱的对立面来说明何为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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