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1.“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表对许多人来说,属灵生命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而灭绝。“死了许多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亡;因为人出于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着”,若出于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他就被称为“死了”;“因水变苦”表示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409节)。“苦”之所以表示歪曲,是因为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基督徒所拥有的属灵生命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唯源于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着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便被熄灭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便往天上升,粘附或联结到真理上的虚假则朝地狱走。 结果就造成了撕裂,圣言的生命就这样被熄灭了。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而非那些未如此确认的人身上。我见过这种撕裂,听到那声音像是木头被炉灶的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歪曲: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浓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被吃的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启示录10:9,10)所表相同。还有: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以下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切在汤里,先知的门徒因此大叫,锅中有致死的毒物。以利沙把面撒在锅中,就没有毒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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