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三分之一部分变为苦艾”表他们自己的聪明所源自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就是被这些虚假歪曲的。 “星”表示他们自己的聪明,这聪明源自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408节)。“名”表示其性质(81,122,165节);“苦艾”(或译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对此,稍后会有说明;“水”表示真理(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涉及信;“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如前所述;这些合在一起就是上面这句经文的含义。
“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是因为它极苦,由此使食物和饮料变得令人憎恶;所以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15)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将苦艾给他们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因为伪善出于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耶利米书23:15)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又怕你们中间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的一切受难来代表它,允许犹太人如同对待圣言那样对待祂,因为祂就是圣言,故: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拿给祂喝,但祂尝了,就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马可福音15:23;诗篇69:21)。由于犹太人教会已然如此,所以经上这样描述它:
他以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19)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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