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就是他们的自我聪明的源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通过这些虚假被歪曲了。“星”表示他们的自我聪明,这聪明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AR 408节)。“名”表示它的品质(AR 81, 122, 165节);“苦艾”(或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稍后会说一说这虚假;“水”表示真理(AR 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主题与信有关;“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把这些合成一个意思,就产生上述含义。“苦艾”因强烈的苦味而表示地狱的虚假,它的苦味使食物与喝的变得可憎。因此,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 15)
又: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使他们喝苦胆水;因为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阿摩司书:
你们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申命记:
惟恐你们当中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由于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受难的一切,通过允许犹太人像对待圣言一样对待祂来代表这一点,因为祂是圣言,所以:
他们给祂掺了苦胆(苦胆就像苦艾)的醋,祂尝了,却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 马可福音15:23; 诗篇69:21)
由于犹太教会是这样,所以经上如此描述它: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 19)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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