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三分之一部分变为苦艾”表他们自己的聪明所源自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就是被这些虚假歪曲的。 “星”表示他们自己的聪明,这聪明源自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408节)。“名”表示其性质(81,122,165节);“苦艾”(或译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对此,稍后会有说明;“水”表示真理(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涉及信;“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如前所述;这些合在一起就是上面这句经文的含义。
“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是因为它极苦,由此使食物和饮料变得令人憎恶;所以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15)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将苦艾给他们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因为伪善出于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耶利米书23:15)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又怕你们中间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的一切受难来代表它,允许犹太人如同对待圣言那样对待祂,因为祂就是圣言,故: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拿给祂喝,但祂尝了,就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马可福音15:23;诗篇69:21)。由于犹太人教会已然如此,所以经上这样描述它:
他以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19)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实存(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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