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就是他们的自我聪明的源头,圣言的一切真理都通过这些虚假被歪曲了。“星”表示他们的自我聪明,这聪明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AR 408节)。“名”表示它的品质(AR 81, 122, 165节);“苦艾”(或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稍后会说一说这虚假;“水”表示真理(AR 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主题与信有关;“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把这些合成一个意思,就产生上述含义。“苦艾”因强烈的苦味而表示地狱的虚假,它的苦味使食物与喝的变得可憎。因此,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 15)
又: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使他们喝苦胆水;因为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阿摩司书:
你们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申命记:
惟恐你们当中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由于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受难的一切,通过允许犹太人像对待圣言一样对待祂来代表这一点,因为祂是圣言,所以:
他们给祂掺了苦胆(苦胆就像苦艾)的醋,祂尝了,却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 马可福音15:23; 诗篇69:21)
由于犹太教会是这样,所以经上如此描述它: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 19)
443.人皆被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成为一名好公民,诚实做事。诚实涉及各种美德,即诚实的本质;他通过这些方法学习表现诚实,这一切构成诚实的礼节。随着年龄增长,他还学会理性论证,从而完善其生活的道德体系。从小直到青春期开始,道德生活都是属世的,此后变得日益理性。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道德的生活与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与邻为善,在生活中自律,免得沾染邪恶。这一点从前面的论证(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生命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仅仅是最外在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仅仅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初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内在部分。
从婴孩到老年,人都要经历四个生命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他根据别人的教导行事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力自主行动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的时期;第四个阶段是他根据认同的人生信条和深思熟虑的意图行事的时期。不过,这些生命阶段是人的灵所经历的阶段,而不是他的身体;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言谈理性,与此同时,它的灵却意愿和思维相反的事。这是属世人的特征,在伪装者、奉承者、骗子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具有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了两个不协调的心智。但那些意愿良善、思维理性,因而行为良善、言谈理性的人则不然。在圣言中,“灵里简单”就是指这些人;之所以说他们简单,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这两个术语的真实含义。没人能通过外在的品德推论出内在的品德,因为这内在人能面朝截然相反的方向,能隐藏起来,就象乌龟把头缩进壳里,或蛇将头藏在盘卷的身子里。这类所谓的道德人就像既在城市又在森林生活的拦路强盗;他在城里扮演的是道德人的角色,而在森林里却扮演掠夺者的角色。而那些内在,即在灵里也具有道德之人的情形则完全不同,这是被主重生的结果。“属灵的道德”说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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