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1

41.“即以弗所、士

41.“即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尤其照着各自的接受状态。在灵义上,这七个名字表示接受主及其教会的各种状态,这一点可见于下文。因为约翰受主嘱托时处于属灵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凡以名字所提及的,无不表示某种事物或状态。因此,约翰所写的这些事不是真要寄给那些地方的任何教会,而是要告知教会的天使,就是那些乐意接受的人。整部圣言中的所有人名、地名无不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如那本书说明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什么;还有“以色列”和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表示什么;以及迦南的各个地方和那地邻近地区的地方表示什么;“埃及”、“叙利亚”、“亚述”和其它地方又表示什么等等。这七个名字也一样。不过,情愿停留于字义的人也无妨,因为字义同样有结合之效,只要知道天使将这些名字理解为教会的事物和状态就好了。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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