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即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尤其照着各自的接受状态。在灵义上,这七个名字表示接受主及其教会的各种状态,这一点可见于下文。因为约翰受主嘱托时处于属灵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凡以名字所提及的,无不表示某种事物或状态。因此,约翰所写的这些事不是真要寄给那些地方的任何教会,而是要告知教会的天使,就是那些乐意接受的人。整部圣言中的所有人名、地名无不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如那本书说明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什么;还有“以色列”和以色列十二个儿子的名字表示什么;以及迦南的各个地方和那地邻近地区的地方表示什么;“埃及”、“叙利亚”、“亚述”和其它地方又表示什么等等。这七个名字也一样。不过,情愿停留于字义的人也无妨,因为字义同样有结合之效,只要知道天使将这些名字理解为教会的事物和状态就好了。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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