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9

409.“落在江河的

409.“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圣言的一切真理因此完全被歪曲。“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50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384节)。圣言的真理完全被歪曲了;因为接下来经上说“众水的三分之一部分变为苦艾(或译为茵陈)”,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我使旷野有水,使荒野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20)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祝福浇灌你的子孙。(以赛亚书44:3)
那时,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荒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我要在山坡开江河,在谷中开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41:18)
耶和华把世界建立在海上,安定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25)
耶和华岂是不喜悦江河?向江河发怒气?向洋海发愤恨吗?因为你乘在马上。(哈巴谷书3:8)
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祂在旷野分裂磐石,从深渊给他们水喝;祂曾击打磐石,使江河下流。(诗篇78:15-16, 20; 105:41)
海中的水必绝尽,河也干涸。(以赛亚书19:5-7; 42:15; 50:2;那鸿书1:4;诗篇107:33;约伯记14:11)
耶稣说,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来。(约翰福音7:37,3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21;耶利米书17:7-8;以西结书31:3, 4; 47:1-12;约珥书3:18;撒迦利亚书9:10;诗篇80:11; 93:3-4; 98:7-8; 110:7;民数记24:6-7;申命记8:7)。
但“江河”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大量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差遣使者过海,要到践踏人的民族那里去,他们的地有江河分开。(以赛亚书18:2)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们,波涛必漫过我们,河水必淹没我们的灵魂。(诗篇124:2,4,5)
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以赛亚书43:2)
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彼列的洪水使我惊惧。(诗篇18:4)
龙就在妇人身后从口中吐出水,像河一样,要使洪水吞没妇人。(启示录12:15)
看哪,耶和华必使大河的水,又强又多的水,起来漫过你们,涨溢泛滥,直到颈项。(以赛亚书8:7-8)
洪水来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5, 27; 路加福音6:48-49)
此处“洪水”或“江河”也表示大量虚假,因为“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洪水”还表示试探,因为试探是虚假的泛滥。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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