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圣言的一切真理因此完全被歪曲。“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50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384节)。圣言的真理完全被歪曲了;因为接下来经上说“众水的三分之一部分变为苦艾(或译为茵陈)”,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我使旷野有水,使荒野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20)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祝福浇灌你的子孙。(以赛亚书44:3)
那时,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荒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我要在山坡开江河,在谷中开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41:18)
耶和华把世界建立在海上,安定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25)
耶和华岂是不喜悦江河?向江河发怒气?向洋海发愤恨吗?因为你乘在马上。(哈巴谷书3:8)
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祂在旷野分裂磐石,从深渊给他们水喝;祂曾击打磐石,使江河下流。(诗篇78:15-16, 20; 105:41)
海中的水必绝尽,河也干涸。(以赛亚书19:5-7; 42:15; 50:2;那鸿书1:4;诗篇107:33;约伯记14:11)
耶稣说,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来。(约翰福音7:37,3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21;耶利米书17:7-8;以西结书31:3, 4; 47:1-12;约珥书3:18;撒迦利亚书9:10;诗篇80:11; 93:3-4; 98:7-8; 110:7;民数记24:6-7;申命记8:7)。
但“江河”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大量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差遣使者过海,要到践踏人的民族那里去,他们的地有江河分开。(以赛亚书18:2)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们,波涛必漫过我们,河水必淹没我们的灵魂。(诗篇124:2,4,5)
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以赛亚书43:2)
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彼列的洪水使我惊惧。(诗篇18:4)
龙就在妇人身后从口中吐出水,像河一样,要使洪水吞没妇人。(启示录12:15)
看哪,耶和华必使大河的水,又强又多的水,起来漫过你们,涨溢泛滥,直到颈项。(以赛亚书8:7-8)
洪水来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5, 27; 路加福音6:48-49)
此处“洪水”或“江河”也表示大量虚假,因为“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洪水”还表示试探,因为试探是虚假的泛滥。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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