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9.“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圣言的一切真理因此完全被歪曲。“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50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384节)。圣言的真理完全被歪曲了;因为接下来经上说“众水的三分之一部分变为苦艾(或译为茵陈)”,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我使旷野有水,使荒野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20)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祝福浇灌你的子孙。(以赛亚书44:3)
那时,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荒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我要在山坡开江河,在谷中开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41:18)
耶和华把世界建立在海上,安定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25)
耶和华岂是不喜悦江河?向江河发怒气?向洋海发愤恨吗?因为你乘在马上。(哈巴谷书3:8)
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祂在旷野分裂磐石,从深渊给他们水喝;祂曾击打磐石,使江河下流。(诗篇78:15-16, 20; 105:41)
海中的水必绝尽,河也干涸。(以赛亚书19:5-7; 42:15; 50:2;那鸿书1:4;诗篇107:33;约伯记14:11)
耶稣说,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来。(约翰福音7:37,3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21;耶利米书17:7-8;以西结书31:3, 4; 47:1-12;约珥书3:18;撒迦利亚书9:10;诗篇80:11; 93:3-4; 98:7-8; 110:7;民数记24:6-7;申命记8:7)。
但“江河”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大量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差遣使者过海,要到践踏人的民族那里去,他们的地有江河分开。(以赛亚书18:2)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们,波涛必漫过我们,河水必淹没我们的灵魂。(诗篇124:2,4,5)
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以赛亚书43:2)
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彼列的洪水使我惊惧。(诗篇18:4)
龙就在妇人身后从口中吐出水,像河一样,要使洪水吞没妇人。(启示录12:15)
看哪,耶和华必使大河的水,又强又多的水,起来漫过你们,涨溢泛滥,直到颈项。(以赛亚书8:7-8)
洪水来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5, 27; 路加福音6:48-49)
此处“洪水”或“江河”也表示大量虚假,因为“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洪水”还表示试探,因为试探是虚假的泛滥。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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