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6

406.“船只的三分

406.“船只的三分之一部分也坏了”表他们所具有的取自圣言、服务于生活功用的良善与真理的一切认知都毁灭了。“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如前所述(400,404,405节);“船”表示取自圣言、服务于生活功用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这些认知之所以用“船”来表示,是因为船只穿越海洋,带回必需品为属世人所用;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是为属灵人所用的必需品;教会的教义来自它们,遵行教义就是生活。“船”表示这些认知,还因为它们是容器;在圣言许多地方,容器是为了所盛之物,如杯子是为了酒,盘子是为食物,会幕或圣殿是为了里面的圣物,约柜是为了律法,祭坛是为了敬拜,等等。
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
西布伦必住在海滨,必成为停船的港口。(创世记49:13)
“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推罗啊,造你的使你全然美丽;他们用示尼珥的松树做你的一切板,用黎巴嫩的香柏树做桅杆;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镶嵌基提海岛的黄杨木为舱板;西顿和亚发的居民作你荡桨的;你中间的智慧人作掌舵的;一切泛海的船只和水手,都在你中间经营交易的事;他施的船只接连成帮为你运货,你便在海中心极其丰富和荣耀。(以西结书27:4-9, 25)
这论及推罗,因为在圣言中,“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这一点从本章和接下来第十八章关于它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不过,这些细节当以属灵之义来理解。由于“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所以经上描述了船只的细节,每个细节都表示这些有益于聪明的认知的某种品质。要不然,圣言与推罗的船只及其贸易有什么相干呢?
后面又如此描述了该教会的荒废:
你掌舵的呼号之声一发,郊野都必震动。所有荡桨的、水手和航海的舵手,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放声痛哭。(以西结书27:28-30;以赛亚书23:14-15)
以下启示录经文同样描述了巴比伦在对真理的一切认知方面的荒废:
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已变为荒凉了;凡船主和坐船的并众水手,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巴比伦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成了富足。(启示录18:17, 19)
可参看下面的解释。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真理与良善的认知:
我的日子急速过去,它们飞快逃离,不见福乐,它们过去如快船。(约伯记9:25-26)
他们坐船下海,在大水中经理事务,这些人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并祂在深处的奇事。(诗篇107:23-24)
众海岛必信靠我,首先是他施的船只,将你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60:9)
众王会合,战兢抓住了他们;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4-7)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以赛亚书23:1,14)
还有其它地方(如民数记24:24 ;士师记5:17 ;诗篇104:26 ;以赛亚书33:21)。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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