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6

406.“船只的三分

406.“船只的三分之一部分也坏了”表他们所具有的取自圣言、服务于生活功用的良善与真理的一切认知都毁灭了。“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如前所述(400,404,405节);“船”表示取自圣言、服务于生活功用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这些认知之所以用“船”来表示,是因为船只穿越海洋,带回必需品为属世人所用;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是为属灵人所用的必需品;教会的教义来自它们,遵行教义就是生活。“船”表示这些认知,还因为它们是容器;在圣言许多地方,容器是为了所盛之物,如杯子是为了酒,盘子是为食物,会幕或圣殿是为了里面的圣物,约柜是为了律法,祭坛是为了敬拜,等等。
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良善与真理的认知:
西布伦必住在海滨,必成为停船的港口。(创世记49:13)
“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推罗啊,造你的使你全然美丽;他们用示尼珥的松树做你的一切板,用黎巴嫩的香柏树做桅杆;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镶嵌基提海岛的黄杨木为舱板;西顿和亚发的居民作你荡桨的;你中间的智慧人作掌舵的;一切泛海的船只和水手,都在你中间经营交易的事;他施的船只接连成帮为你运货,你便在海中心极其丰富和荣耀。(以西结书27:4-9, 25)
这论及推罗,因为在圣言中,“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这一点从本章和接下来第十八章关于它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不过,这些细节当以属灵之义来理解。由于“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所以经上描述了船只的细节,每个细节都表示这些有益于聪明的认知的某种品质。要不然,圣言与推罗的船只及其贸易有什么相干呢?
后面又如此描述了该教会的荒废:
你掌舵的呼号之声一发,郊野都必震动。所有荡桨的、水手和航海的舵手,都必下船,他们必为你放声痛哭。(以西结书27:28-30;以赛亚书23:14-15)
以下启示录经文同样描述了巴比伦在对真理的一切认知方面的荒废:
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已变为荒凉了;凡船主和坐船的并众水手,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巴比伦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成了富足。(启示录18:17, 19)
可参看下面的解释。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真理与良善的认知:
我的日子急速过去,它们飞快逃离,不见福乐,它们过去如快船。(约伯记9:25-26)
他们坐船下海,在大水中经理事务,这些人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并祂在深处的奇事。(诗篇107:23-24)
众海岛必信靠我,首先是他施的船只,将你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60:9)
众王会合,战兢抓住了他们;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4-7)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以赛亚书23:1,14)
还有其它地方(如民数记24:24 ;士师记5:17 ;诗篇104:26 ;以赛亚书33:21)。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